06

  天空持續昏闇著,彷彿喃喃細語的雨聲似乎都把耳窩都給打濕了,綿綿的冬雨如同將垂死的老翁般沈默地下著,整個房間瀰漫著雨的味道,透明的水滴從玻璃上方往下流,畫出了好幾道明顯的線條,緊接著暈開、擴散,最後整片窗都模糊了,窗外的景色也看不清楚了。我凝視著濕漉漉的街道,世界像是一塊海綿似的不斷吸水,無可救藥地被雨水給淹沒了。

  平凡如常的夜總是感到特別孤單,陪伴我的只有電台播放的爵士藍調罷了,當然,還有電腦與網路。慣性地去晃晃逼魔的網誌,看看他有沒有發表新的文章。

  逼魔的本名叫做張鶴齡,會知道他是因為一次假日的午后在網路上閒晃,無意間發現他的部落格,那時覺得他的文章還蠻有意思的,於是留了言給他,後來在一次的留言當中才知道他跟我待在同一個城市,於是跟他相約碰面吃飯,才知道這個人是多麼的表裡不一。他長得一付娃娃臉,體型不高身材略瘦,外表跟高中生差不多,戴了一副半框眼鏡,些微駝背,走路外八,走路的樣子看起來極像跟在角頭老大身旁的小混混。雖然外表給人玩事不恭的感覺,日子渾渾噩噩的過,每天打球、打工、上網,對於課業絲毫完全不在乎,一付什麼都無所謂的樣子,但事實上他是個多愁善感的人,看到感人的電影會落下淚,看到熟悉的事物會憶起往事,心思細膩感情豐富,總是用著難過的心情說著悲傷的話語,寫著憂愁的故事。很難想像他的內心世界與外在行為是如此地南轅北轍。

  逼魔寫的文章會讓人以為他是個成熟穩重有想法的人,不過聽到他說話時就不會這麼覺得了,開口閉口都帶著髒字,而且時常說些毫沒營養的話,很難想像他的外顯行為跟內在思想的差異性是如此大相逕庭。唯一跟文章透露出來差不多的感覺就是對人很坦承罷了。

  逼魔從高二那年暑假接觸村上春樹(MurakamiHaruki)的小說以後就成了他的信徒,就某個層面來講村上春樹造就了現在的他。他第一本接觸的小說是《挪威的森林》,從此之後就成了一個較有思想的少年,開始思考人生的目的和意義,開始思索生與死其背後的涵義。他很喜歡寫,常把腦子裡想的事情透過文字而記錄下來,文筆還不錯,詞句雖然不會很優雅,懂得詞彙也不多,但卻很通順,整篇文章給人的感覺相當舒服,很有整體感,要表達的東西也不含糊,可以清楚地讓人知道,用一種簡單的說法,那就是平易近人。他曾創作過幾篇短篇小說,典型的翻譯風,大量的美式專有名詞穿插其中,內容意境往往現實中帶點虛幻,刻畫人物的功力相當不錯,好像是拿著放大鏡從頭到尾一點一滴毫不保留地仔細觀察過後才寫下來的,每次總有種錯覺,以為故事裡的主角是真有其人,就活在我們的生活週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師承村上春樹,雖然不是說全部都一樣,但就是有幾分味道、些微神似。

  他這個人就某些方面來說是個自大的傢伙,高傲、不可一世,不過面對自己的情感時卻真誠的不得了,多愁善感的個性反而讓人憐惜,大體來說不會感到厭煩就是了。逼魔很健談,但他不是那種講話會故意搞笑的人,嚴格來說一點也不幽默,但也不知道為什麼跟他聊天一點壓力也沒有,反而會有種舒適感,或許是他的言談中有些論調相當有說服力,讓人不得不信服那樣吧。但我想這跟人的個性多少也有些關係,逼魔遇到陌生人一點也不怕生,有著良好的交際手腕,可以輕鬆地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因此他的朋友非常多,不過我聽他說大部份都是點頭之交,只是走在路上會點個頭打聲招呼罷了,可以稱的上所謂知己的人並不多。

  「那為什麼你要不停的認識新朋友呢?」我記得曾這麼問他。

  「因為我想了解這個世界啊!我想知道這世界上的人在想著什麼,他們用著什麼樣的心情去過著他們的日子,用著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他們的人生。你不覺得這很有趣嗎?」

  「會嗎?」

  「我要藉著不斷認識新的人來了解這世界,看清這世界的模樣。」逼魔當時是這麼說的。

  逼魔的個性雖然天真內心卻又敏感細心,相當注重感覺,對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感受力強,也很重視與人相處時自己內心的感覺,因此他交朋友非常容易,但也因為單純憑靠感覺所以只要感覺不對馬上終止與對方來往,就某方面來說其實是個憤世嫉俗的傢伙,他的個性獨立不喜歡依賴他人,有自己的想法但卻也不容易聽取他人給予的建議,即使和別人討論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事情,往往也冷靜面對,就像是在討論不相干的人一樣,不過他並不一定就是理性,有時候只是因為他太過自負。

  雖然感覺起來他的缺點好像很多很不討喜,但他在我的眼中是一個自由又自我的人,有的人雖然很自由,卻缺乏自我而漫無目的;有的人很自我,卻受制現實而無法自由,當然,這有可能都是我記憶裡片面的逼魔,我自以為的逼魔。

  但不管怎麼說,他還是有他的魅力所在。

***

  我跟逼魔約在元貓開的喫茶店碰面。元貓的店叫「貓洞」,位在市區郊區的鐵路小道旁,因為地處偏僻導致人煙稀少,附近也都是一、二樓的矮小平房,貓洞的店面並不會很大,主要的座位都集中在庭院,庭院裡有兩棵需抬頭九十度才可以看到盡頭的筆直大樹,在樹下乘涼感受微風輕劃過臉龐的舒適感,毛細孔彷彿都伸展開來重新獲得生命似的,坐在庭院裡往外觀望,不時還可以看見快速行駛過的列車呼嘯而過,如果同時啜飲著一杯大吉嶺冰紅茶,那將會是個悠閒的午后。

  在這裡白天與夜晚是完全不同的面貌,如果說白天是個悠閒的午后,那麼我想把晚上稱為慵懶的夜晚。卸下一天工作的倦怠,在這裡可以讓人忘掉課業上、事業上的煩悶和不安,盡情地享受生活享受人生。木質喇叭流洩出黑膠的老舊爵士樂別有一番風味,當然還有其他的美國鄉村歌曲以及美國黑人的早期音樂,元貓也蒐集了許多黑膠唱片供客人試聽。昏黃的燈光照耀著庭院四周,桌上的蠟燭火焰在壁上映出小小的影子,整間店充滿了愉悅的氛圍讓人放鬆心情,可以把一天的疲憊拋到九霄雲外去那樣。

  為什麼會稱為貓洞,那是因為元貓養了六隻貓,牠們分別盤據在不同的地方,屋頂上吧台上椅子上地上,另外還有兩隻狗,一隻很大隻名叫model的愛爾蘭雪達犬以及一隻小小隻超可愛的臘腸狗billie,雖然我對於小動物沒有喜歡也不會厭煩,但有時候看著牠們在這裡打睏、漫走、翻滾,整個人的心情也會變得很好,彷彿這邊就是個天堂似的讓人感到無拘無束。

  難得今天天氣晴朗,蔚藍的天空帶著一絲絲的白雲,像是棉花糖似的,我跟逼魔坐在貓洞裡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或是做著自己的事情。

  「去年的夏天你在做什麼?」我問。

  「看書,把馬子。」

  「說到把馬子,逼魔你好像交過很多女朋友。」

  「還好。」

  「還好是怎樣才叫還好,可以具體說明嗎?」我問。

  「三個。」

  「噢,那的確是還好耶,我看我們班的女生一個學期就換好幾個男朋友。」

  「是啊。」逼魔一臉就是真的還好的表情。

  「但你女人緣很好對吧!我常常看你跟不同的女生一起吃飯。」我又接著問。

  「嗯,跟你比我當然是算好的。」

  「呿。」

  去年夏天我到底在做什麼呢?我抬起頭試著回想去年夏天的情景以及許多事情,開始轉動腦裡的細胞努力去想,可惜那有點像是失靈的馬達沒有什麼作用。那段日子究竟得到了什麼又失去了什麼?我居然毫無概念。突然間發現,在得到與得不到,失去與沒失去之間,我好像分辨不出任何的差異性,腦海裡過去點點滴滴的回憶,就好像跟著太平洋上的浪潮般一起前進、後退、前進、後退,反覆的出現、消失、出現、消失。

  人生就跟四季一樣嗎?春天過去,夏天接著來,秋天又去,冬天又接著來,然後持續著春夏秋冬如此反覆不已,一切的一切是這麼的規律,就跟太陽一樣每天必須升起又必須落下一樣,似乎訴說著這是世上不變的定律般。我想世上有些事情一定都是注定的。該來的總該會來,該去的總該會去,任誰也無法掌握我們自己人生想做的事情。

  詩人在三十一歲時發表最後的情詩,搖滾樂手在三十五歲時開完最後的演唱會,小說家在三十七歲時留下最後的作品,接著呢?他們的人生已經達到了某種意境了,他們也已經通往了普通人無法去的世界,一個神秘又具正當意義的世界。我試著想要跟他們一樣,可惜我連自己生存的方式都無法掌握,我也不知究竟要怎麼做才能像他們一樣。我發現當我一但陷入困境時,往往會變得不知所措,就跟海灘上風吹就走的沙子一樣,不知何去何從。可是我並不希望我的人生過得這麼枯燥乏味,絲毫沒有變化,那跟算數學套公式不是一樣嗎?但是我覺得,我現在可能連那些公式也不知道,這樣哪兒來的答案呢?我想我比普通人還不如吧!

  到底那個夏天我得到了什麼?可惜並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喚起腦海裡最深處的記憶,整個人彷彿迷路在赤道的熱帶雨林裡,四周圍都是高大的雨林植物,遍地都是潮濕惹人的蕨類植物。事實上,倒不如說我已經喪失了自我,被另一個世界的我逼得走投無路,逼得我已經忘了如何想起過去的種種。雖然即使想不起來得到了什麼,但是我連失去了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呢?我自己也不知道,在一望無際的夕陽下,突然覺得自己是這麼這麼地渺小,整個人就像汪中的一葉扁舟隨波逐流;風中的一莖蘆葦隨風偃倒。我想我可能無緣無故地就會死去吧!因為我連自己得到什麼失去什麼都不知道,那就像金字塔之謎一樣,真相被埋沒在很深很深的沙漠裡,永遠也找不著,看不到,任憑風沙摩娑著這無垠廣大的國度。

  那這樣我還有什麼價值活在這個世上呢?

  死,這讓我想到了死。說真的,我很好奇那些會自殺的人,人生旅程當中雖然會碰到許多挫折,遭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但就這樣輕易了結自己的生命,這樣是不是太懦弱了,就算沒有了所謂的第二次機會,但並不是世界末日來臨不是嗎?

  「你曾經想過要尋死嗎?」

  「有,也沒有。」逼魔回。

  「怎麼說。」我問。

  「我目前的生活雖然稱不上多彩多姿,但也不至於到窮困潦倒,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平順、悠閒的人生,既然沒有重到會讓人喘不過氣的壓力與煩惱,那為何會有尋死的念頭出現呢?話說回來我也曾經想過要尋死,但那是想像中的事情。」

  「想像?」

  「我曾經想過如果有一天生了什麼無法醫治的慢性病,或斷了腿斷了手之類的,這樣我再也無法打籃球或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那我會選擇自我了斷。」

  「原來如此。」

  「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死亡這件事情也並不可怕,畢竟那是人生的必經過程,反而在死前做過哪些事情才是我所關注的。但我也覺得會選擇自殺的人感覺起來就很懦弱,雖然可能原因百百種,他們的壓力可能是我無法所體會的,但不管怎麼說我就是不喜歡。尤其是那種為情所困而選擇自我了結的人,是我最看不起的。」

  「感覺你憤世嫉俗了起來。」

  正當我們還在聊天時,元貓走了過來,「你們在聊什麼?」她問。

  「也沒特別在繞著什麼主題打轉,天南地北東扯西聊。」我說。

  「元貓,我很愛妳這個地方。」逼魔說。

  「真的嗎?有多愛。」

  「就跟妳愛小羊那般的愛。」

  「那糟糕了,你根本沒有多愛我這裡嘛。」元貓笑著說。

  「蛤,我以為你們很恩愛耶,總覺得應該準備要結婚了。」我說。

  「哈,恩愛?」元貓用著很不可置信的表情說著,然後她看著逼魔說:「這真的是你朋友。」

  「別這樣,人家涉世未深,戀愛都沒談過,還是個處男哦。」

  「你們兩個在說什麼,為什麼我聽得一頭霧水。」

  逼魔對著我道:「這也不能怪你,畢竟你沒有談過戀愛,所以對愛情的幢景還停留在小時候聽的童話故事裡王子與公主的情節。」

  「如果你真的談過戀愛了你就會了解到何謂是愛,或是說越來越不了解什麼是愛。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最純真的愛往往發生在初戀上,或者第一次暗戀的對象上,當然喏,這也絕對因人而異。不過這種事情真的很複雜很難一語道盡,箇中滋味只能你自己去嘗試、去體會。」

  「不是你愛我我愛你就可以了嗎?」我反問元貓。

  「如果真的這麼簡單的話,那為什麼還有許多曠男怨女,一大堆為情所困借酒澆愁的失意人呢?」她說。

  「噢。」我找不到任何反駁的話語,所以只好默認回應。

  「簡單而言,戀愛這件事情比讀書還困難,讀書只要苦讀就行了,但戀愛卻無法靠努力得到。」逼魔做出總結。

  「這是真的。」元貓點點頭。

  到底愛情是什麼,可惜我完全沒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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