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四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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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四的課越來越少,尤其是我們這個系是因為教育學系所以反而不是很要求考試,而是在於實務上的經驗,這四年常常要跑學校去特教班、資源班、機構、醫院去見習,還要找個案做研究做測驗,因此大學四年來報告的份量很重,因為個性的關係其實對課業本來就不是很重視,打工打球上網做自己的事情,剛開始分組報告討論時我很少參加,相對地分配工作時我也都不用作或是最簡單的,但是久而久之就被人討厭了,雖然不會因為這樣而沒朋友,但換一個學期時人家就不願意跟我同組了,因為我等於是個幽靈人口,報告封面有我的名字跟學號,但實質上我根本沒有付出什麼心力,所以從大一上、大一下再到大二上、大二下,我換過好幾個組別跟組員。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很不可思議,到底當初有誰願意收留我呢,不過可見我的人員應該還不錯,兩年來我可以跟不同的同學當好朋友(笑)。

  這種換組換人的方式進行到大三後才穩定,因為跟小昭同住一個屋簷下的關係小昭也很夠義氣找我當組員,但也因此我的報告討論生活成了重心,小昭她們這組大部分都是所謂的好學生,當然我也有自覺,既然人家肯接納我就不能砸了招牌,開始很規律的跟大家一起討論報告,印象中放學就是討論,然後一起吃晚餐,或是早上起床後一起先去吃早餐然後討論。但話說回來因為大一大二的不認真其實我很難在討論當中提出自己的意見,原則上都是一個旁聽者,但其實人就是這樣,即使你毫無貢獻但每次討論都有出現,大家也都不會計較些什麼,我想就是人家說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也因為我有自知之名所以每次分配工作時我知道自己無法做些什麼,因此我就自願上台報告,記得有一次不知道怎麼樣我報告的很好,後來就變成我的工作就是上台報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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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了那麼多年其實都忘光以前大學時的事情,雖然遺忘了但好在從那時就有寫文章紀錄生活的習慣,只不過沒有那麼系統性分門別類的寫,有靈感有啟發有感觸就寫,所以在我的部落格裡按照當初發文的年代就可以窺探當下的心情跟生活。

  大三除了打籃球上網之外我想最值得提的就是小昭了,雖然早已替她寫了幾篇文章,但還是提一下好了,畢竟在當年她是我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人。升大三那年暑假我搬去跟小昭一起住,因為大懿要搬走,她們兩個跟我們系上一個學姊一起合租三房兩廳家庭式的電梯公寓,走了一個必須找一個人遞補。沒記錯的話小昭當初是先詢問旺旺要不要,結果她沒有意願我是小昭的第二順位。由此可見我跟小昭的交情還不錯,她並不會認為我是男生就覺得不好或是不方便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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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29 Mon 200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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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大三那年的暑假必須得提一個人那就是海狗,跟他在大一的時候因為打籃球而認識,當然也只限於在籃球場上遇到會打招呼那樣,畢竟不同科系不同宿舍,所以彼此都有自己的交友圈。在升大三時很巧的他剛好住在我房間的正下方,所以多了一些交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跟第二任女友分手時他請我喝了一杯思美洛(Smirnoff),我們兩個人在住的那棟大廈的頂樓看夜景聊天,老實說我根本忘了那一夜他對我說些什麼,不過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會很感動,因為在我失落的時候他這樣跳出來鼓勵我幫我打氣,還請我喝酒,雖然他不是張老師或心理諮商師,不可能一晚就把我從無底深淵裡解救出來,我也不可以因此走出情殤,但這樣的舉動真的感到很窩心。

  那年的暑假海狗因為我們的友誼而在中原的BBS站寫了一篇文章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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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12)》是零五年八月的事情,後來我在零七年十月下旬交代一下四年的後續,當時因為身分的關係無法如此隨心所欲地想寫就寫,結果一拖就拖了三年,因為前一陣子有人回應《四年(12)》,才又讓我興起想把這一系列文章寫完的唸頭,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能夠在退伍前完成。因為隔了很久的緣故再加上大學是八年前的事情,以及我的歲月漸老記憶力衰退,所以寫出來的東西可能會東跳西跳不連貫或是出現重複相關事物,不過我還是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重現過往。

  話說回來剛剛重看了這一系列,發現名義上是大學四年,結果前面幾篇卻在寫高中的事情,真搞不懂自己以前腦子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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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著故事要說的應該是我第二個女朋友,跟她認識是在大二上學期的運動會預演,那時候對她的印象還算不錯,留著長頭髮,塗著睫毛膏畫點眼影,穿著高跟鞋,整體的感覺非常好。

  多餘的描述就不再多說,跟她交往是在大二下一開始的時候,正確來說應該是寒假在一起的,大二那年的西洋情人節我跟她才剛交往沒幾天。當初怎麼追她的老實說花了很大的心力,我對她真的很好,她說,那時候同時追求她的總共有五個人,包括前男友,有的是追她追一年了,我才跟她認識不到三個月。怎麼追她的我想就不必詳述,不過話說回來,那時候對她真的超好的,而且每天晚上都講了很久的電話,用種最直接的方式來說明,我根本走入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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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菜鳥被成了老鳥。過慣了孤獨的生活,上了大二我決定徹底改變自己。憑著打工、上網、參加學生會與打籃球,老實說我認識到非常多人,而且那種人數不是普通人可以達到的(不是我在臭屁,而是事實上是如此沒錯)。大二上一開始,學校多了好多新生,相對地想談戀愛的心情就慢慢浮現,再加上想改變自己以往的生活,所以大二上一開始,我的生活可以算是多采多姿的。

  沒記錯的話,那時候可以每天跟不同的女生出去吃飯,或是吃宵夜,真的可以看到每天走在我身旁都是不同的女性朋友,有的是學姊,有的是朋友,有的是學妹。忘記是哪時候了,正確的時間要從過去的日記找尋(不過懶了),我交了生平的第一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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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的生活其實說的差不多了,再進入大二之前,大一升大二這年的暑假有件事一定要提出來,那年暑假,是我跟小阮變熟的日子。小阮,本名阮冠霖,當時中原僅存的籃球體保生,大一的時候我就認識他了,然而只是點頭之交,那時候我知道他是個籃球隊的學長,他對我的認知只是一個喜歡打籃球的學弟。開始跟他有交集,是在大一下學期末快要放暑假之時,有一次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在bbs上面傳他訊息,很大膽的邀約他一起吃晚餐,沒想到他也答應了,我沒記錯的話,那時候他帶我去「富宏」吃飯。

  正式學期結束,我也搬出了宿舍,我跟阿猴一起住一間套房,就在堯爸的隔壁,房子之前的主人是白濫,他後來不想住了,於是我把他整個房間的家具都買了下來。現在回想起來,住那邊除了離學校有點距離以外,其實都非常好,安靜、房子也新,而且重點是還有冷氣,不過為了省錢,我跟阿猴兩個人擠就嫌太狹窄了,所幸我們兩個人不會很在乎他人不好的生活習慣,因此住起來倒是不會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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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裡,大一的生活其實都交代的差不多了,如果說還要再寫點什麼的話,我想談談我的交友情況。中原特教是個女生高達兩百多位,而男生卻不到四十個人的系,而我們班女生更是將近有五十人,而男生不到十人。在上大學之前,我認識的女性朋友不到五位,我國小唸了四個,從台中縣唸到台中市,畢業之後就都沒再聯絡了,一個都沒有噢,而國、高中都待在一個純男生的班級,國中是一個女性朋友都沒有,高中因為喜歡打籃球,所以也沒有參加那種女生很多的社團,社團時間就是跑去下象棋或打籃球而已。我還記得那時候的我超害羞的,跟女生講話還會臉紅,身體還會不自覺顫抖(現在想起來就覺得很好笑)。

  我的個性活潑,愛搞怪,又因為籃球打不錯的關係,在一進入這個系就馬上受到學長姐的注意,不管是暑假的分區迎新茶會還是迎新宿營都是學長姐注目的焦點,然而有一點讓我想不透的,按照常理我遇到女生的話應該會很彆扭,而且甚至是不會主動攀談,但也不知道為什麼,我馬上就認識了系上許多的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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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還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參加了學生會。那時候想要接觸關於編輯方面的東西,大一上一開始的社團博覽會,我努力找著校刊社,後來才知道中原沒有這種東西,但是學校每年會辦一個「普仁崗文學獎」,負責這個文學獎的單位就是學生會,於是我憑著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就加入了學生會。

  負責這個文學獎是學術部,在第一次部內開會討論的時候,我就表明了對於這個文學獎我有極大的興趣,於是部長就把這個活動交給我負責,老實說那時候並沒有想很多,就覺得活動來了就是努力把它做好,後來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初生之犢不畏虎。我們學術部會員很少,大部分的人都是參加公關組、活動組,而這個「普仁崗文學獎」算是每年的一大盛事,雖然說中原是理工學院出身的,投稿率跟愛好文學的人沒有想像中的多,但對於強調全人教育的學校來說,校方非常重視這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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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大一生涯,除了打工、打球之外,還有一個必須要提的就是打逼,所謂的逼就是BBS,相信你對於這個絕對不會陌生,這是每個大學生的必經過程。那時候的我們,總是利用BBS在網路上跟陌生人傳訊息,搭訕,找學伴、找聯誼,除了交友之外,還有看文章,寫心情日記,發表文章灌水衝本日熱門十大。我現在「逼魔」的這個網路暱稱,也是當初所奠定下的基礎。

  大一下學期開始,我有了一台中古的電腦,有了屬於自己的電腦,隨時隨地想上網打逼就方便多了。大一的時候我非常迷戀這個,常常日夜顛倒,晚上不睡覺灌水看文章,或是跟陌生人傳訊息,然後白天上課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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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闆叫小王,他的長相凶狠,體型微胖,留著山本頭,喜歡抽「黑大衛」跟嚼「青仔五十」,簡直就是一副流氓臉。他很兇,我打工的時候常常被他罵,那時候實踐路上「柏德」才剛蓋好沒多久,還沒有很多吃飯的店,中原的學生吃飯都是到美食街,而美食廣場更是大家都會去的地方。在大一那時候,店裡的生意很好,好的有點誇張,吃飯的時候總是很忙。這是一個時數很長的工作,大部分五點放學後我幾乎在這裡待上七至八小時左右,有時候甚至更久。

  我從小王身上學到了很多事情,都是他教我的,人家總是說,大學就是個小型社會,你會從中體驗到什麼叫做人心險惡,有好人,有壞人,有戴著面具假裝跟你很好但卻隨時會在你背後捅一刀的壞人,也有那種兇巴巴,對你耳提面命然而內心卻是時時惦記你的好人。我們班那時候很不團結,大家都顧自己的事情,搞社團的搞社團,談戀愛的談戀愛,打工的打工,完全是一盤散沙,當然大家也是有自己的好朋友,不過很明顯都是一群一群的。不過對我來說,他們小團體之間鉤心鬥角都是他們的事情,因為我根本不屬於哪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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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的時候我住宿,不過我跟我的室友不熟,也不好。那時候我在系上還蠻活躍的,因為以前系上並沒有像我這種類型的男生,我的個性活潑、外向,又因為籃球打的不錯的關係,所以一開始跟系籃的學長就相處得不錯。我記得在迎新宿營時我的表現也蠻得學長姐的讚賞。雖然跟系上的學長姐都不錯,但是在自己班卻好像不怎麼如意,印象中,我沒多久就跑去打工了。

  寫到這裡,總覺得毫無順序且沒有重點,囫圇吞棗似的亂說,感覺不出來是在寫大學四年的回憶錄。不過呢?我想之後的部分應該會逐漸上軌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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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我們班那些的角頭老大其實都不錯,每次他們要去堵學弟時都會對我說:「走,鶴齡,要不要去看我打人。」然後不知道哪裡來的一群人站在需要被教訓的學弟班級前,之後整條走廊圍滿了人群,別的班級的學弟都會探出頭來觀望。又是一個不長眼睛亂嗆學長的可憐學弟,我心裡想著。接著會聽到清脆的巴掌聲,然後那學弟跟一個個學長鞠躬道歉。

  其實我們班那些角頭老大人都很好的,只不過他們對我來說,只是同學,不是朋友。所謂同學與朋友之間的定義,差別在於同學只限於上課時才有交集,我們體育課會一起打三對三鬥牛,他們被我切入過人上籃得分,會氣憤地對我說:「幹,鶴齡你速度好快,守都守不住。」學校段考的時候,他們抄完小抄後會把紙條丟給我。平常也會跟我說:「鶴齡,如果有誰敢欺負你就跟我說,我幫你教訓他。」我跟他們真的很好,不過只在學校裡,放了學出了校門以後,他們走他們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他們晚上去撞球場挑竿,不然在茶店喝茶打牌,有時候一群人去唱歌,不然就是跟馬子在MTV店裡亂搞。還記得有一次,我們班的一個角頭還對我說:「鶴齡要不要跟我去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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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在寫大學生活之前,我想我必須把我高中生活做個概略的介紹,否則,哪裡來的對照組去與我那糟糕透頂的大學生活互相對應呢?

  高中那三年,我做了哪些事情,似乎有點記不得了,這可是比那四年還更久遠的事情噢。印象中我們總是天真無邪的過著日子,純真、善良,談著自以為是可以天長地久的戀愛,放學打籃球到天黑,玩著社團把課業擺在一旁。除了每天看著黑板右上方大大的數字逐漸減少而感到莫名的壓力以外,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可是最消遙的時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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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人生歲月假設有八十年,那麼這只是其中的二十分之一而已,不過四年,卻是一千四百六十天,三萬五千零四十小時,兩百一十萬兩千四百分鐘,至於秒數呢?那就更多了,所以我也不需再提。

  然而,人生中的四年,真的可以如此簡單地區分開來嗎?我想這是非常不易的。大學的四年,十八歲至二十二歲,這其中,我們是如何歷經挫折,體驗失敗,再次邁向成功的,我想絕對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輕鬆一語道盡的。不過我會我最大的努力去呈現,去述說,把自己的大學生涯完整地紀錄下來,不管是為你,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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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說過要把四年大學生涯的點點滴滴紀錄下來,像是某某死去而流芳百世,名垂青史的偉人那樣,寫個回憶錄或是自傳之類的,然而我左思右想,卻找不到一個可以驅使我提筆寫下這四年來生活的動力,如同置在廢棄場裡任憑風吹日曬雨淋的八○年代老舊裕隆轎車,早已生鏽、毀壞了。

  「下定決心,專心致力、心無旁騖地去做一件事情,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我記得,當初她是這麼對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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