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時候我住宿,不過我跟我的室友不熟,也不好。那時候我在系上還蠻活躍的,因為以前系上並沒有像我這種類型的男生,我的個性活潑、外向,又因為籃球打的不錯的關係,所以一開始跟系籃的學長就相處得不錯。我記得在迎新宿營時我的表現也蠻得學長姐的讚賞。雖然跟系上的學長姐都不錯,但是在自己班卻好像不怎麼如意,印象中,我沒多久就跑去打工了。

  寫到這裡,總覺得毫無順序且沒有重點,囫圇吞棗似的亂說,感覺不出來是在寫大學四年的回憶錄。不過呢?我想之後的部分應該會逐漸上軌道吧!

  這是一份在炒飯店的工作,介紹人是阿迪。他是一個心理系的學長,會認識的原因是因為他跑來修我們系上的課,後來他問我有沒有興趣打工,最後我答應了。

  我大一生活的重心,莫過於打工了,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我跟班上的同學不熟,跟室友又不好,放學之後找不到配合得上我,也跟我一樣喜歡打籃球的球友,在這些種種原因之下,我於是決定去打工。有的人總是問我,大一打工到底好不好,我以一個過來人的身分,我個人認為這其實有好有壞,就以我自己為例,我打工並不是缺錢也不是為了什麼,而是單純打發時間罷了,如果有朋友,有情人,那又何必打工呢?再來我想說的是,每件事情都一定會有它價值的存在,問題只是價值的大小與值不值得罷了。

  現在回想起來,我認為我這份工其實很有價值,而我到底憑藉著什麼樣的依據敢如此大膽直言呢?我這份工作的老闆,他教了我許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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