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的父母以外,這男人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我老婆跟小孩還沒出現以前。因為,他是教我打籃球的師父。

  如果我沒有那麼喜歡打籃球,或是說我先愛上了寫作才喜歡上打籃球的,那麼這男人在我生命中可能只是個過客,永遠也沒有交集的一天。還好,我很愛打籃球,也還好,我是先接觸了籃球這項運動後,才發現創作也有它的迷人之處。因此無庸置疑地,這男人至少在我目前的人生旅程中,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無法抹滅。

  這其實就是緣分,如果當初大學聯考我數學沒有粗心二十四分,如果我沒有聽從母親的意見,一意孤行選擇了世新新聞,我或許還在自己的籃球世界裡狂妄自大。所謂「一山還有一山高,山中自有強中手。」的道理,我想我現在還是不會明白吧!

  系上學弟覺得我很厲害,我認為這男人才叫做強,那男人說他爛死了,連SBL都打不到,可是陳信安卻連NBA都進不了。我們人,總是追求著更偉大的夢想。

  不管怎麼說,這男人在我的心中,永遠是最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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