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愛是習慣,情是累積。」我想這很符合香港影星梁家輝曾說過的一段話,「一對戀人,頭一兩年拍拖,那是戀情;之後的十年八年,是感情;如果三十年後你仍會拉她的手上街,那才是真正的愛情。」

很多人對於另外一伴的要求有著自己的標準,對於愛情有自己的幢景,其中一樣就是「適合」。其實這沒什麼不好,所謂的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相處不愉快不管再怎麼愛都難以長久,可是你沒跟對方在一起怎麼會知道你們相處的到底愉快不愉快,你沒跟他交往你怎麼知道你們是否合適?所以你標準設再高再多都沒用。

現代人常被批評是速食愛情,好像沒有很了解彼此就決定交往,其實我覺得沒什麼不對,現在本來就是講求效率的年代,你跟對方看對眼,那就試著交往看看,喜歡本來就是經過考驗才能變成愛,經過歲月的證明才知道從喜歡昇華成愛,但如果抱持著我一定要愛上對方才談戀愛或這是真愛我才願意交往,我覺得有點難度。速食愛情為人詬病的地方在於雙方一拍即合馬上交往但卻不願意花時間溝通、磨合,甚至是尊重彼此,稍有不適卻不協調而馬上分離,其實這無關是否雙方認識長久,一對相識十年的男女終於在一起了,但如果相處一不愉快也懶得溝通傳達彼此的想法觀念就火速分手,那結局跟認識十天就交往還不是一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逼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