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二十二歲(實歲),從今年的七月到明年的六月底為止,我的職業
  是個實習老師,原則上實習完一定會去考教師甄試(大學都唸了四年的教育)
  ,不管有沒有考上,緊接而來的入軍營當兵準備報效國家保家衛國反攻大陸奮
  勇殺共匪,按照目前阿扁政府的政策,兵期是一年六個月,因此,實習完當完
  兵我已經是二十五歲左右了。

    不知道為什麼噢,從我年輕的時候就有這個想法(高中開始吧),那就是
  我要早婚(不是不婚喔),可能從小到大在家裡跟母親常常有許多爭執,讓我
  覺得,上一世代與這一世代的觀念相差很多,還有年輕人與老一輩的人想法也
  迥然不同,從生活作息、思想觀念甚至是穿著造型,我的母親常常對我意見很
  多,相對的兩人惡言相向破口大罵冷戰都是有的,從那時候我就覺得,嗯,為
  了防止代溝的產生與認知的差異,唯一可以解決的辦法就是我保守一點,或是
  我老媽新潮一點,事實上,我們家也是朝這個目標邁進,我會努力的聽取我老
  媽的意見,盡可能的遵循她所說的話,而我老媽也是多放開手讓我走自己想走
  的路或想做的事。

    這種情況下的結果,就是我變的比他人老成、有想法(當然比我成熟的人
  更多),前衛中帶點保守,而我老媽也是,跟其他人的母親比起來算是很新潮
  的(她也有無名相簿噢),每天還要上網開Outlook Express
  收信,玩電腦到十二點才上床睡覺。我還記得以前有一次更誇張,那時候我交
  了一個女朋友,我老媽跟我說:「記得要戴套子喔。」

    重回早婚的話題,我一直這麼認為,親子之間能夠和平共處,靠得就是年
  齡上的差距,雖然說這不是絕對,但年齡差距越小,感覺相對的觀念上會靠近
  一點吧,你想想,如果你三十五歲生了第一個小孩,當你的小孩二十歲了,你
  卻五十五歲了,連陪他一起打個籃球或許都不行了,相對的,如果你二十五歲
  生第一個小孩,你的小孩二十歲時,或許還可以跟他一起去酒吧看團聽音樂搭
  訕妹,那種感覺不是很不錯嗎?至少,我是一直這麼認為。

    雖然說小朋友很討人厭,但只要克服那段時間之後,我總覺得跟自己的小
  孩變成朋友的那種感覺還不賴噢。對我來說,教一個小朋友長大成人,成為一
  個懂事、乖巧聽話卻又有想法,屌到不能再屌的人,這些就像是玩電玩遊戲那
  般刺激有趣。

    雖然我一直抱持著這種想法,然而也要賺足了錢能夠養小孩才行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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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魔的《白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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