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只適合給進入職場工作而生活圈與工作環境狹小不多機會認識異性的朋友(尤其是女性)觀看。

  什麼叫做好男人,這是種定義上的問題見仁見智,最主要的是這可比較。所以說沒有標準答案。

  就以強者我學姐藟的定義來說明好了。她認為所謂的好男人必須要符合下列幾項條件:

1. 無不良嗜好(吸毒、酗酒、打人……)
2. 重視家庭
3. 孝順
4. 幫忙做家事
5. 可靠,有責任感
6. 忠誠
7. 幽默感

  要注意的是現在的要求是好男人不是理想情人。假設變更為理想情人時我想可能設列的條件會再增加,好比身高高學歷高收入高,要帥又有型,有車有錢有房,專情不花心,浪漫、嘴巴甜會哄女生,做愛時溫柔,技巧好又持久……等等之類的。

  天殺的現在是全天下的女人都是林志玲還是林熙蕾,還是每個男人都有著金城武臉孔郭台銘的財富。做夢比較快。

  我只能說設定越多條件只會侷限住自己而已。當然如果妳本錢夠,有林志玲的內涵徐若瑄的可愛林熙蕾的性感那沒話說,我相信妳走在路上都會有男人主動搭訕妳。但如果這些優點都沒有卻又在單純的同性工作職場中(或其餘男性同事都是同性戀跟結婚生子)工作,這樣還敢大放厥詞設列太多條件的話只是自討苦吃。

  只有男人是越老越值錢(當然也是有越老越不值錢的)而已。

  人很奇怪,好像都會把「交個朋友」、「介紹朋友認識」直接連結到交往。我覺得這是不好的觀念。

  在一起戀愛的順序應該是這樣:不認識(陌生人)→認識(不熟到熟)→成為朋友(了解彼此)→成為情侶。但很多人往往在聽到朋友說要介紹朋友給他認識時條件就會自動出現,好比說:他有一百八十公分嗎?他帥嗎?他有車嗎?如果沒有就興趣缺缺,有的話相對地意願會提高(但不一定就會答應)。因此就有這麼一句話出現「以結婚為前提來交往」。而很多人相對地就會有這觀念:以交往為前提來認識。

  我很討厭「以交往為前提來認識」。

  簡單而言從不認識到認識這個過程只是認識「人」而不是認識「朋友」。跟陌生人或不熟的人吃飯到底好還是不好見仁見智,但我以為撇開危險因素不談(好比在公眾場所,有朋友陪伴),事實上跟一個不熟的人吃飯是有益無害的。因為「自己一個人吃飯」跟「與不熟的人吃飯」同樣都是吃飯(各付各的情況以及時間允許),而吃完飯也不代表說以後就要密切連絡。

  因為我們人交朋友都是講感覺靠頻率的,有的人長相看起來順眼但就是話不投機,雖然對方不是壞人但就不會有想進一步來往的念頭。那感覺就跟你一個人上一家生意超好的館子吃飯,結果逼不得已必須跟陌生人併桌合坐,雖然你倆不認識,但你們就是坐在一起(空間)同時(時間)吃飯卻是不爭的事實,差別在於你們沒有交談而已。那有交談的話會怎樣嗎(撇開對方有口臭或衛生因素考量)?其實也沒怎樣,吃完飯拍拍屁股走人不留下任何雲彩。

  這只是生活型態的不同沒有誰對誰錯,我們可以選擇享受孤獨一人吃飯,也能害怕寂寞找人陪同吃飯。如果不缺異性朋友或早有家室那當然不需要刻意多去認識人,但若小姑獨處或想早早擺脫處子之身,那當然得提高認識人的機會,遇見的人多相對看見順眼的機會也大大提高(純粹機率問題)。

  所以說在認識人的時候請不要設列太多條件,因為認識了不一定會成為朋友,一起吃飯也不一定要留下聯絡方式。只可惜很多人把「認識人」錯當成「認識朋友」,而又把「認識朋友」聯想到「認識男/女朋友」。當有了這個認知時條件馬上從腦袋中浮現出來:她正嗎?她奶大嗎?他帥嗎?他有錢嗎?結果只要不正奶不大不帥不有錢馬上否決。

  多少人在戀愛前總是開了一大堆戀人理想條件,然而真正在一起的卻是毫不起眼差了十萬八千里,「感覺就對了啊」這是他們最常說的理由,那既然「感覺論」強而有利勝過一切條件,那當初幹嘛還要設限呢?真是莫名奇妙吶。

  可以設定條件挑情人,但如果只是單純認識人其實就不怎麼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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