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樂。

  第一樂,助人為樂,從「助人為快樂之本」衍伸而來。但我認為這是一種外向外在外顯的探索行為並不是高竿的快樂。為何助人會快樂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那是一種看到他人露出現笑容或看到對方跟你道謝的神情,這是一種心靈的平靜與發自內心的喜悅。

  簡單來說這或許是一種成就感的展現罷了。教師教導學生學科知識與解題技巧,幫助他們釐清許多觀念,學生得高分考上第一志願對老師來說並無影響,依舊週休二日另有寒暑假,並不會因此而有額外的激勵獎金,但老師幫助學生習得知識技能的這個過程而有所回饋能感到欣慰與窩心。這不就也是一種助人?所以我認為助人之所以快樂是因有無形的成就感存在。

  然而問題出現了,若助人了卻沒得到對方的回饋回應那還會快樂嗎?對方對你嗤之以鼻或覺得習以為常不屑道謝,抑或對方沒有那個心力、能力接受你的教導、教誨與分享及幫助,沒有進步沒有成長,那我們還會有成就感嗎?我想是沒有的。這時你只會心力交瘁恨鐵不成鋼而已,助人沒有快樂可言。

  所以說助人可以快樂,難道不助人就不快樂嗎?又或者幫助一個人只能獲得一倍的快樂,而幫助十個人就有十倍的快樂?這都是錯的。

  第二樂,知足常樂。說道知足就必須提起滿足,舉個例子,父母原本打算一個月給我們一萬元的生活費,甲生說起碼一萬三才足夠,乙生說七千便綽綽有餘。對甲生來說一萬三才是滿足,而乙生卻只要七千就感到知足。超過現有叫滿足,擁有現有是知足。

  為何滿足不能快樂知足才能,因為從不滿足變成滿足的過程中是一種有所求的表現,求到了當然會快樂,但求不到時就不快樂了。而知足就是對現況感到滿意,那還有所求嗎?沒有。沒有求便不怕求不到了。

  所以說得幫助十人才叫滿足才稱得上快樂還是只幫助一人便感到知足即可快樂呢?

  第三樂,自得其樂。這是最高境界。不管在任何的環境、情況下皆快樂。滿足快樂不滿足也快樂,知足快樂不知足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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