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二月初下高雄跟大學時期好友Eason還有阮哥碰面,聚會時剛好聊到臉書(facebook),阮哥非常好奇這玩意表達也想申請個帳號來玩玩,Eason馬上插嘴道:「你這個人這麼低調,連結婚了都沒人知道,你玩那個是幹嘛啦。」言下之意是說即使阮哥申請了帳號但是他也不會在上面分享自身的事情,那辦了等於白辦。

我不清楚臉書(facebook)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當初創辦臉書的真正初衷是什麼,然而我大膽猜測那是與現實生活中的朋友一個聯絡的平台,大家可以在上面分享彼此的生活與近況。

母親當初也跟隨流行辦了一個臉書帳號且試圖加我好友,但我認為這對她而言並沒有太大的意義。網際網路對上一個世代是可有可無,但對我們這個世代卻是成了生活必需。臉書(facebook)的存在意義在於你的生活圈當中也是有一群網路使用者並且也願意在這個平台上分享自身的事情,而你們也會彼此互動對身邊朋友的訊息給予回饋(好比點讚、回應)。

這讓我想到蔡乙嘉某次曾經不小心設定到發表訊息的觀看權限只有他自己,結果他連續發表了兩天的塗鴉牆訊息卻始終沒有人點讚與回應,這讓他感到很失落,他說當初一度想放棄乾脆不玩了。

這可能就是臉書(facebook)存在的意義。

我始終認為臉書(facebook)的功用在與友人聯絡以及分享自身的概況,倘若我們身邊的友人並沒有上網的習慣或是沒有臉書帳號,那麼臉書(facebook)的存在感將會變得相當薄弱。你要連絡友人週末聚會便無法只是單純在對方的塗鴉牆上留下訊息,而是得親自打電話聯繫。

然而臉書(facebook)的興起卻也造就了一個奇妙的現象產生,臉書(facebook)成了個人網站,變成一種變相的網路交友媒介,很多人把臉書(facebook)當成交友網站來玩。早些日子曾有使用者發表抗議聲言,認為臉書(facebook)侵犯了個人隱私與個人資料,某些使用者甚至揚言不再使用以確保個人隱私安全。這也讓我想起當臉書(facebook)上大家瘋狂轉載分享的一篇教學文章,使用者可以進入後台管理的隱私設定中調整一些選項而讓身邊朋友(或自己)的內容不被公開,結果這東西直到現在卻成了一種很大的諷刺。

臉書(facebook)自從開放了可以不透過好友加入的功能而用訂閱選項來代替後許多人開始開放了訂閱的功能,換句話說陌生人只要訂閱了你的內容,即使你們互相不認識他也可以掌握了你的一舉一動。而有的人雖然沒有使用訂閱的功能卻在發表觀看的權限擴大,好比朋友的朋友,或是任何人。這與當初很多人抗議沒有個人隱私成了一個極大矛盾的對比。

這是一個可以藉由網路而大紅大紫的年代。

我認識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妹妹,她跟我說她的目標是一年內成為網路人氣美女,我詢問她人氣的標準,她說好比一則訊息大約至少要有三百個讚,或是發表的內容可以被轉貼分享之類的。雖然她也很努力的朝著這樣的目標邁進,不過我卻也覺得有點可笑,觀看其塗鴉牆,常常都是一些毫無意義的無病呻吟,不然就是負面充滿辱罵字眼的文字,唯一可看的就是美麗臉蛋以及姣好身材的照片而已。我不會認為她把臉書(facebook)當成交友網站來玩是種錯誤,但我覺得她應該更親民地與這些訂閱她內容的粉絲們互動,而不是高高在上留言愛回不回。

我覺得她搞錯重點了,不是怎麼樣才能紅,而是思考著自己靠什麼而紅。

所以其實可以發現,臉書(facebook)上面現在充斥著相當多好友以達最高上限五千人,然後還有好千人的追蹤者的使用帳號,但她們並不是公眾人物,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她是誰,對她們的內容居然被那麼多人觀看而感到莫名奇妙。

臉書(facebook)其實是一個讓人納悶卻又相當有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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