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男女板有篇《女生根本不用追》的文章引起大家的討論。標題我相當贊同,的確女生根本不用追。不過對於所謂的「追」各方看法定義似乎就很不一樣了。其實我也不是要發表什麼關於追不追的事情或定義何謂是追,只是想提一下最近對於男女情愛的一些看法。

大部分的男生看到心儀的女生總是想要去認識、多接觸,在想要認識與接觸的這個過程或許會被一般人認為是追,好比對方上線就傳訊息給她,或是積極打電話給對方聊天,並且邀約出來聚會碰面吃飯喝茶看電影,然後假藉些名義送禮物給女方。

我不喜歡這樣的定義。現在我都解釋為,我覺得女方不錯,因此我現在給予女方一個機會來認識我,我們雙方可以透過一些方式來交流切磋,換取彼此的資訊,好比自己的價值觀、感情觀、人生觀,或趁機觀察對方的性格、態度與想法之類的。換句話說,一開始我是被女方的外在所吸引,我想要多認識她但也讓她有這個機會來認識我,但如果當我認識後發現這個女生有某些我不喜歡的缺點或不能接受的行為,我也會因此把對方屏除在對象名單之外。

我覺得身為男性者應該要有這樣的思維,今天我約妳出來見面是我給妳一個機會來認識我,並不是因為我想追妳。這個差異性我想就是差別在於我想追妳但妳不領情時依舊有很多人想要繼續靠近,而我給妳一個機會認識我而妳拒絕的話其實是妳的損失,所以我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再給其他女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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