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記第一張手稿的出現在什麼時候。黃色的廣告紙,淡淡的鉛筆字跡,當我拿給你看看這未完成的「月光下的乞丐」,興奮的你欲收藏著那紙,當然沒有所謂的鋼琴伴奏背景音樂,那是一個晌午,操場旁的大樹下,一紙廣告紙和兩個少年,環繞在周圍的搖滾樂,徐徐的吹拂,那時候的我,總想用越多的文字,來顯示我的心情,總是想看看詞窮之後的手,這時候的我,與其說是詞窮,應該說卻忘記了該怎麼用文字來表達自己的感受,就好像,長越大,不哭不哭的標記提醒著自己,如今已識愁滋味,欲語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

  雖然自縊是個詩人,卻常常在文字上面玩遊戲,沒有感情的文字,連自己看了都想刪除,很想為誰為事為物寫首詩。舒馬克握起方向盤的時候,我想他已經了解了他的車道就在前方。多少次當我握起筆來的時候,我思考著我的文道是否就在前方,沒有導航系統的我,就這樣子荒廢著文道,或多或少還是有人會去我的部落格看看,對於那些朋友,深深感謝,長久以來,我習慣著用文章來代替我的日記,可能我會是海空裡的影子,也許今天我扮演著甩杯手的開門班,或者我什麼都不是,單純的紀錄著別人的故事,直到我發現我用再多的文字,也記錄不完全部的事情,我開始用回憶記錄著,直到有人催生網誌,才會更新一下。

  方文山在半島鐵盒曾說:去你媽的才華!他認為才華跟受歡迎是兩碼子的事情,如果要讓他選擇,他寧願沒有才華,受女孩子歡迎。我深深感受這句話的時候,看著雋永的情書讓人感動,就不被接受,這時才了解,原來童話和神話只有一瞬之間,倘若少了一點才華,眼前會是令人稱羨的童話故事偶像劇,反之,所謂的永遠就是永遠都不能達成的神話。我不是經典,我只是很努力的寫,寫出我想說的話,關於那些拙作,在深夜的月光下,我察覺的到,我想,我是個詩人,正如你之前在巴士上所說的:「我現在都帶著筆記本,想到什麼就寫上去,以後如果我不是上班族,一定是小說家。」我想,這或許是一種文字的體質。也許一輩子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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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魔的《白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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