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跟我訴苦,男友暗地跟別的女生曖昧。不過她知道講了也是多說無益,我照舊老話一句:那分手啊。

  你說何必如此理性與沒人性,其實是已看透。佛陀說無常,人生無常生死無常男友劈腿偷吃搞曖昧也是無常,佛陀幾千年前就告誡世人,而我也早已奉為心中的圭臬。哈林跟伊能靜戀愛加結褵N年(小孩都那麼大了),結果女方遠在彼岸公然牽手讓男方戴綠帽,拜託,這才叫可憐吧。

  只不過是msn上面甜言蜜語幾句而已,捧場作戲罷了別太認真,不然情殤的是自己,生不如死的也是自己。

  長越大對這愛情這種事情越懵懂,或是看得更清?後來我不喜歡講愛,那太沉重了。我也不喜歡說「談戀愛」,「談喜歡」或是「談戀情」都是我自己定義的講法。

  東方有梁山伯與祝英台西方有羅密歐與茱麗葉,早期有吳若權、吳淡如,現在有女王。男女之間的情情愛愛風花雪月探討幾千年了還是沒有個結論。

  何謂愛我不懂,只不過我認為如果敢奉獻自己性命而換取對方生命的話那才有資格稱作愛,否則一切都是屁。

  有人說:愛,是一種習慣,愛情,是一種累積(平常人自以為的愛),這的確是一個最佳的註解,為何人們失戀了會痛苦,是因為那個習慣被抽離了那個累積消失了,沒人陪我們吃飯陪我們說話陪我們做愛,反過來說,只要又有個人出現陪我們吃飯陪我們說話陪我們做愛那何必感傷?所以我一直覺得這不是愛啊,因為這個人可以是任何人,既然任何人都可以勝任這個位置那這樣的情感稱的上是愛嗎?為此感到納悶。

  也因為我覺得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我們的習慣,所以失戀了不必痛苦,之所以會痛苦不是失去了這個戀人,而是失去了這個習慣與這個累積而以。

  所以我要把那句話改寫一下。喜歡,是一種習慣,戀情,是一種累積。

  那談戀情的目的是什麼,我覺得是學習如何與戀人相處,學習如何與人相處是大家都一定會遇到的課題,家人、同學、同事、朋友隨時都會相處,但是要跟戀人相處就沒有那麼多的機會了,遇到了就好好的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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