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好奇立法委員的職責與工作內容,更好奇他們立法的專業程度,我國第一版「特殊教育法」是民國73年12月7日制定的,到最新版本第九版的修正日期是民國108年3月29日,我很好奇到底是哪些立法委員制定修正的,他們哪一位具有特殊教育方面相關的知識,或是曾經在特殊教育領域工作過的,當然我相信這些立法委員可能會邀請國內特殊教育界的一些學者教授專家進行訪談詢問,但有沒有在第一現場的國中國小特教教師呢?這我就不清楚了。因此,到底怎樣的立法委員來制定特殊教育法比較有說服力

立法委員又需要什麼的專業知識或技能呢?絕對不是安撫好、服務好單一選區的那些民眾就可以,這樣立法委員的格局實在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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