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的戶頭存進兩億台幣,但是你到死都不能花這筆錢,這兩億台幣紙鈔就跟廢紙一樣,看得到用不到。
兩千塊台幣對我來說就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兩千元的刺激消費對我來說就只是例行性的一般消費,天外飛來一筆的兩千元就是一個小確幸,我一樣買不起房子,但是可以吃一次教父牛排。
不過我並不會拿這兩千塊去吃教父牛排,因為我的價值觀就不是那樣,教父牛排不是吃不起,但我本身就不會刻意去消費吃那麼貴的牛排,我寧願去吃好吃的爌肉飯或是牛肉麵。這兩千塊我不會刻意存下來,但我會併入我的例行性消費裡,所以不管是拿現金去買五十嵐的飲料,還是綁信用卡去電影院看電影,或是存進悠遊卡搭台鐵、捷運,這兩千塊我終究會花完。
我一直在做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的行為,當然無緣無故多出兩千塊對整體國家的經濟絕對有提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評估馬英九當時的消費券有做出研究,提升GDP的數據都公開透明。
我從來不反對政府發錢給人民,但是用怎樣的方式可以降低更多成本,然後讓人民在消費時越便利我認為這才是最重要的。
政府不應該小鼻子小眼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人民拿到錢就只會存起來而不消費,我認為政府應該要更大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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