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或許我也跟奈奈是同樣一種的人。唯一有差異的地方在於,奈奈渴望追求戀愛,而我追求的是戀愛之前的曖昧。就像奈奈在漫畫中不停地談新的戀情,我則是不斷地與不同的人曖昧。

  這是否是種病態,不得而知。

  如同我自己知道的,每個人我都喜歡,不過只是等著誰來喜歡上我罷了,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從大四開始到現在,搞過曖昧的對象真的不是簡單三言兩語就能說明白的,不管是我主動出擊還是被動等待。我自己有個很糟的缺點,總是喜歡自作多情,幻想著某某某是不是喜歡我,臆測著誰誰誰是不是對我有好感,偏偏我又有個好優點,講話甜言蜜語,常常把女生哄的很開心,讓她們對我傾心。人啊,總是喜歡聽好聽話的,雖然明知道是油腔滑調,但還是捨不得逃離那溫柔的陷阱,就這樣一步一步陷入而無法自拔。

  我也很渴望戀愛,不過始終就是差那臨門一腳,曖昧一陣子後就斷了連絡,可能是對方終於看清我了,或是我又有新的對象。老實說我一直不認為自己會是個好的男朋友,倒不是因為我喜歡跟女生搞曖昧,以前戀愛時我都是非常專情的。我的生活很簡單、一陳不變,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睡覺、打籃球跟上網。也就是說,我的活動地點都以家裡為主,我不愛亂跑,不愛郊遊,不愛出遠門去玩,去的地方就那幾個,書店、電影院與籃球場,然後偶爾逛逛街看看正妹。跟我在一起生活不會瘋掉才怪。

  不過我倒是很有自信可以成為一個好的偷情對象就是了。

  對了,我應該是被那女孩宣判死刑了,朋友之前一直告訴我,她對我的感覺已經變了,那時候我還不這麼認為,認為雙方還沉醉在曖昧的氤氳當中。今天在街頭巧遇她,我小心翼翼地試探她,縱使再怎麼粗枝大葉,最後還是會察覺出來的,那種感覺真的變了,哪裡變了我說不上來,雖然她口口聲聲地說我們還是跟以前一樣,不過我知道,心的感覺是一定不會說謊的。她隨便敷衍幾句,然後連聲再見也沒說就騎車離開了,我望著她的背影發楞直到她消失在巷子口後才回過神來。

  將近五個月的混沌不明,一齣在怎麼高潮迭起、賺人血淚的戲終究還是要落幕。最後,我還是得走向放棄的一途嗎?還是繼續裝傻努力下去嗎?我已經迷惑了。第三者,永遠是最該死且不能原諒的。

  一個肯對我好、會疼我、呵護我的女人,哪時候才會出現呢?

  這是一篇情殤文,沒什麼好多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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