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女性友人對於我《訕笑》一文的回信,裡面寫著:仔細去想想,你的
  長髮除了你自己覺得很帥以外,有沒有比你剪短之後大家讚美你的多?也許有
  時候不是世俗眼光,而是事實。老實說看到的第一瞬間,除了心寒,還有些許
  氣憤吧!因為忠言,所以逆耳,不過人性就是如此,總是喜歡聽到自己喜歡的
  話。對於她的回應讓我想起了時下的雜誌期刊記者,往往喜歡斷章取義的來訴
  說自己想表達的東西,《訕笑》一文的重點是放在我對於一般人喜愛用自己的
  眼光或標準去判斷一個人的外在或是替對方亂下定論而感到不屑,然而她卻在
  我曾經留到及肩的長髮上面做文章,老實說,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

    我這個人說來奇怪,喜歡唱反調,標新立異,不墨守成規。學生時期的打
  扮並不得體,風格多變,痞子風、頹廢風,曾經喜歡穿拖鞋搭配花襯衫上學,
  留著飄逸長髮以及營養不良的山羊鬍,不知道是懶得整理自己的容面還是因為
  幻想著想要成為一個小說家而決定蓄起長髮,總覺得那樣看起來比較有藝術氣
  息似的。

    自己其實心知肚明,短髮真的比較清爽、乾淨,不過為什麼執意留長髮呢
  ?單純不想得到別人的讚賞,想想,一個像極流浪漢的痞子男,在球場卻是刁
  鑽,以速度聞名的籃球好手,拿起筆來,就洋洋灑灑寫出個還蠻有道理的文章
  ,如同我所說的,一種人不可貌相的感覺,我就是喜歡與眾不同,喜歡讓人跌
  破眼鏡,如此而已。

    嘿,我再次嚴禁聲明,別當個只會用肉眼去判斷別人的無聊份子。

    話說回來,對於廢除髮禁的學生們來說,這無疑是給了他們某種程度上的
  人權自由,那麼身為教育國家未來英才棟樑的我,是否還要在意這所謂外在的
  世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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