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決勝21點(21)時讓我想起去年去美國玩的日子,那是一趟充滿驚奇的旅程。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跑了不少地方,包括西岸的舊金山(San Francisco)、洛杉磯(Los Angeles)、聖地牙哥(San Diego)、拉斯維加斯(Las Vegas)以及東岸的紐約(New York)、波士頓(Boston)、費城(Philadelphia)、華盛頓DC(Washington, D.C.)以及尼加拉瓜瀑布。由於東岸是跟當地的旅行團一起行動,所以其實可以說是走馬看花,就連世界最大的城市紐約(New York)也沒有完整待上一天,想起來就覺得有些可惜。

  我喜歡出國,但用正確的方式來說,我更愛渡假。在美國除了真正出去旅行以外,其餘我的事情跟在台灣一模一樣,凌晨過後才睡覺,中午把早中餐一起吃完,下午在體育館打籃球或做重訓,晚上去朋友家一起打屁聊天玩撲克牌,有時後會出門去晃晃,購物中心、大賣場……之類的。一樣上批踢踢看文章,逛美女的無名相簿,寫網誌,很稀鬆平常,或許有些人覺得這樣很浪費,但對我而言卻是最棒的遊樂方式,或許我這個人墮落慣了。

  話說回來拉斯維加斯(Las Vegas)這真的是一個非常棒的地方,當然不可否認地那裡過於燈紅酒綠與紙醉金迷,不過我還是覺得有機會的話,這輩子一定要去一趟,不是說要去那邊賭博,而是那裡的景色與氣氛,你可以看到巴黎的艾菲爾鐵塔、凱旋門,自由女神像、布魯克林大橋,埃及的金字塔與人面獅身像,當然也有威尼斯的運河。還有充滿各種風格的建築物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觀光客。由於當天我忘了帶護照而無法證明自己已經成年,導致沒有機會上賭桌玩black jack,但也跟電玩機器玩了好幾局,這算是最可惜的地方,不過家裡的櫃子裡還放著一枚從賭場帶回家留作紀念的籌碼哦。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一定想再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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