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說:「為什麼跟我交往的時候都不打扮啊,你說啊你說。」我笑著回她:「因為像妳一樣不會看外表的女生實在是少之又少。」

  覺得自己正處於一個很尷尬的年紀,年輕的女孩覺得我不帥也不會打扮,有社會歷練的女人則嫌我沒車沒錢,結果就這樣不上不下的彷彿是海洋上的保麗龍浮浮沉沉沒有個歸宿。

  對於現階段的改變很滿意但內心並不是很喜歡,就某方面而言等於是我向社會大眾屈服開始在意他人眼光而沒做自己。就既有的印象中從國中開始就會不在意他人眼光而我行我素,當然這裡的我行我素並不像新聞報導裡的叛逆年輕人、邊緣人做些傷天害理的事情,而是指平常人可能不會不敢做的事情,或他們認為不妥不好的行為。

  國中時必須穿著制服皮鞋到校,體育課再換上體育服運動鞋,上半身制服腳穿運動鞋這樣的搭配組合很習以為常大家都能接受,但如果是上半身體育服腳穿皮鞋這樣就很奇怪了,不過當時我卻一直如此。

  另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國三時的畢業旅行看到同校的一個女生,為了吸引她的注意而大聲地跟身邊的同學講話並夾雜著髒字,當然我本身就是大嗓門以及愛說髒話的小鬼,不過在公眾場合這樣的言行舉止並不適當。

  或許你會說,這樣的行為就是一般國中小鬼會做的事情啊,只是想吸引人注意而已又沒什麼。

  不過我認為當初這些事情的背後有所謂的意義性存在,而間接持續多年潛伏在我的思想裡。

  而讓我更加確信不在意他人眼光也可以好好活著的人莫過於小阮,雖然他的一些行為超越了常理與不可置信,但他所散發出來的光芒魅力掩蓋過這些不苟同與無法接受,而我崇拜他的球技逐漸昇華成為霸氣和處事態度。

  在意他人眼光到底是好或不好這依然是種比較級問題而沒有正解,套句我老媽的話就是過與不及都不好。但私心覺得在意他人眼光的缺點多於不在意他人眼光,有人因為流言蜚語而失去自己該有的自信自尊或是什麼的,因為他人的眼光而打亂自己所擁有的生活節奏,無法調適的人因此鬱悶鬱卒猶如走進胡同裡,說不定想不開還自殺了也有可能。

  但我覺得適時地在意他人眼光是對的,他人會有微詞代表自己可能哪裡做不好有了缺失有改進之處。

  話說回來我看到大部分的人抱怨的反應面呈現出來的都是太在意他人眼光而讓自己身心失調(這不是廢話嗎?可以承受他人的批評批判接受他人的眼光就代表他調適的很好不需要忿忿不平了),因此我極力覺得我們不必太過在意他人的眼光。

  舉個最強而有力不在意他人眼光的例子就是當初被紅衫軍要求下台的阿扁總統,他臉皮厚到無視於這幾百萬人的眼光(如果沒有爆發前陣子的弊案他還不是活的好好的,說不定還跑去國外逍遙了也說不一定)。

  所以呢,做自己好自在,不用太在意他人的眼光好好為自己而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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