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欣隊退出超級籃球聯賽(SBL)重返社會甲組聯賽,事實上國內很多籃球迷一直期盼著台灣可以成立職業籃球聯盟(SBL是半職業聯賽),但我本身不清楚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或許在球隊薪資將更會提高,而賽事主導者將不再是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但球團經營者與球員都是同一批人,我也不看好球員因為薪資提高了而球技能再更提升,歷年來台灣球員的佼佼者就那幾位,真正有能力的球員反而是挑戰中國男子籃球聯賽(CBA)。

據聞今年奪冠的富邦勇士籃球隊的教練許晉哲以及隊上的隊長蔡文誠都是年薪五百萬(球員雖然有薪資上限但似乎也有檯面下的價碼),我就在思考著一個問題,台灣經營球團的企業是不是在做功德,當然球團經營球隊似乎可以節稅,又或者政府將有補助,也可以利用球隊而經營企業形象,如果說球團本業賺錢但是經營球團虧錢,那就商人的利益角度來說應該是把球隊收掉才對,會繼續經營著可能都出自於對於國內籃壇的奉獻與熱誠吧。

當然如果經營球隊而所建立的形象而讓本業賺錢,或是節的稅多到可以支付整個球隊,本業副業加減綜合之下還有盈餘,那當然就可以理解,無奈我不是球團內部人士,所以一直不清楚企業經營籃球隊到底有沒有賺錢,倘若是持平,那當然沒有關係,但如果是年年虧損呢?企業是否該繼續經營球隊?

所以我一直覺得現在經營SBL的球團很佛心,寧願球隊繼續虧損也願意替國內籃壇支撐著,但如果說半職業聯賽是處於虧錢的狀態,那麼職業聯賽是會虧更多還是轉虧為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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