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騎車經過那女孩家門口時想到她曾對我說過的一句話:「你現在喜歡我只是暫時的,反正到時候你還不是一樣會喜歡上別的女生。」這對我來說有點諷刺,因為好像是事實,但卻又想反駁替自己辯解。

  遇上喜歡的人我會努力地讓對方知道,明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情感與思念,但對方如果肯定告知我我跟她之間沒有未來,或者她只把我當朋友之類的,那麼我將會放下,不再繼續下去。我不是死腦筋的人,以為可以靠著時間光陰歲月的考驗或自己的真心真意真情來感動對方嗎?別傻了。我是個現實的人,沒希望就是沒希望,不會有多餘的聯想或奢望。說到這個,突然很佩服身旁的一位男性友人M,他愛P已經愛了近六年了,雖然P曾跟我說過她對M根本沒有感覺,也很明確的拒絕他,不過M依然愛她到無法自拔。對我來說,這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重回之前的話題,「你現在喜歡我只是暫時的,反正到時候你還不是一樣會喜歡上別的女生。」事實上我確實是喜歡上別的女生了,但問題是她不讓我喜歡又有什麼用呢?即使我再喜歡她一天、一個月,甚至是一年,她還是不會因此而喜歡上我。那麼,何必浪費心力去喜歡一個不喜歡你的人。

  現今社會就是講求效率,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再找尋下一個目標即可。純情之愛只適用在高中生身上,大學時的戀愛或許還不會多複雜,但入社會之後我想所謂的愛情其實只是種虛無飄渺的東西,用更殘忍的講法,那只不過是人們因為寂寞而發酵的情愫,因為孤單而產生的慾望。隨著自己年紀的增長,就覺得愛情離我越來越遠,最後迎面而來的不是童話故事裡的完美結局,而是婚姻所該承擔的責任。愛情,始終是夢幻的,而婚姻,才是最真實的。不然為什麼那麼多達適婚年齡而相親的人在看過十位、二十位對象後,最後挑選的標準是經濟狀況不錯,長相看得順眼,無家族遺傳疾病的人,然後可能交往個一年或不到一年就隨即結婚了。有的男人可能更可憐,學生時期終日坐在書桌前唸書,進社會卻整天忙碌的工作賺錢,沒認識任何異性朋友,也不敢主動追求異性,有的,甚至連跟異性講話都不敢,最後,娶了個外籍新娘。這之間有愛情嗎?我不敢亂下定論。

  柔柔問我:「在愛情裡,是該選擇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呢?」如果是我,我會選我愛的人。因為在現實的生活中,我並沒有愛人的能力,所以我渴望愛渴望愛人。但如果今天問題換成:「在愛情裡,是該選擇喜歡你的人,還是你喜歡的人呢?」那我的回答就是選擇喜歡我的人,當然喏,最好的答案是選擇一個你喜歡她她也喜歡你的人,但如果不行,那就選一個喜歡我的人吧。不可否認的,每個人都想要被呵護被疼愛的不是嗎?

  活了這麼多年來我體會了個道理,當我們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可能就是災難的開始,尤其是一個你喜歡但對方不喜歡你的人。縱使在曖昧階段,也可能因為第三者的關係而互相猜忌、吃醋、爭吵,還沒在一起就如此了,那何況成為了男女朋友。為愛變得患得患失而最後喪失自己是最不智的選擇,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立志要當個空心人的緣故,不過事實上這很難做到,不管是體內赫爾蒙作祟還是說面臨的發春期,人永遠是不甘寂寞的。

  老實說並沒有一個明確的主題想表達,反正內容也是雜亂無章毫無重點,單純的一些體會與感想,無病呻吟喃喃自語罷了。最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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