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總是認為我很花心,大部分的人都是看到我無名相簿裡跟很多美女的合照來判斷,事實上我覺得這對我來說很不公平,那頂多只能說我異性緣好而已。首先必須強調的是所謂的花心到底是怎樣才叫花心,每個人的定義本來就不同,所以標準也就不同,我覺得自己不花心但別人不一定這麼認為。

  我所認為的花心是這樣的,如果有一個男人他已經有一個女朋友了,但卻腳踏兩條船或是又跟其他的女人搞曖昧,甚至是劈腿,這樣我覺得才符合花心。反觀我,單身也好久一陣子,既然沒有女朋友的話那就不算是花心了吧!不過我談戀愛的時候都會全心全意地去付出,會跟其他女性保持距離。所以照上述的觀點來看,我現在的行為根本稱不上花心,頂多是濫情而已。

  換一種更簡單的說法,那就是我很容易喜歡上一個人,然後也很容易不喜歡一個人。或許有人會說:「你一直喜歡不同的女生,那不是花心是什麼?」

  我是個很現實的人,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或許社會化過於嚴重,所以我看得很開也放得下,相對的青春年少所保有的赤子之心也漸漸被殘酷社會所吞噬啃蝕殆盡。對於愛情,我也是個積極派與行動派的人,「愛就要勇敢說出口」一直是我的理念(雖然沒有了愛只剩下喜歡),不過我想傳達的是,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所以與其偷偷暗戀倒不如光明正大的來搞曖昧,至少我是很享受那樣的感覺。

  我會跟自己心儀的女孩說:「我喜歡妳。」但如果很不湊巧的對方不喜歡我,不管她是明說或暗示,反正只要我知道跟她絕對不可能在一起,我們之間沒有未來的話,那麼我會選擇放下我對她的思念讓她走,再次找尋那個屬於我生命中的女孩,因此,當下次又遇到一個讓我心動的女孩,我依然毫不猶豫地對她說:「我喜歡妳。」也因為如此,會讓人造成一種錯覺,怎麼我好像一直喜歡上不同的人的樣子。然而事實上是因為對方不讓我喜歡,那麼我再怎麼喜歡下去也是無用的,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我喜歡她、她也喜歡我的人,那麼我也不會再去喜歡上別的女生了不是嗎?

  只可惜,我一直沒有遇到。

  話說回來,我應該感謝上帝讓我這麼容易認識異性,導致自己不會珍惜身邊的人,反正這個女孩離開了還會有下個女孩來遞補,所以我一點也不在乎的樣子。或許這也是上帝給我的懲罰吧!讓我永遠找不尋那個屬於我的女孩。

  我的感情世界,我想還是只有我兩個姊子最瞭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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