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給人的第一印象,除了痞以外,還是只有痞可以形容吧!

  為什麼大家一見到我,都會說我是個痞子呢?我也不是很清楚,或許天生身上就會散發出痞子的味道,也極有可能,當我一出門時,我的臉上就會浮現出「痞子」兩個字,等到自己要照鏡子的時候,痞子那兩個字就消失得不翼而飛了,所以很可惜地,我自己永遠都看不到,就像我自己永遠都一直不認為我是個痞子那樣。

  如果說,真的要硬歸納出原因,經過我跟朋友詢問討論的結果,他們列出了幾點原因給我。

  第一,他們跟我說,讓他們會覺得我是痞子的最大因素,就是我走路外八。其實,我也不是故意要走路外八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會想要去當痞子吧!但對於走路外八這件事,我倒是突然想了很多,如果說是因為走路外八就被歸類成痞子的話,那我真的要學那些動不動就跑去總統府前面舉白布條丟雞蛋抗議的民眾學習一下,因為我認為這種歸類法會不會來的有點無理取鬧呢?這樣我倒不如還把全世界走路會外八的人聚集起來,組成一個痞子國算了,這樣在這個國家裡,不管男女老幼、高子矮子、胖子瘦子,大家都走路外八,大家都是同纇,總統是痞子,乞丐也是痞子,大家都是痞子,這樣誰再也不會笑誰,大家也就不會有紛爭了。

  第二,因為我總是喜歡穿著海灘褲,而且還是那種顏色很鮮豔的橘紅色海灘褲,十足像極了電影裡跟在老大身邊的小混混一樣。每到夏天時,我就會穿上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海灘褲,但我還是感到很好奇,為什麼說穿海灘褲就是痞子呢?雖然我處在的地方不是夏威夷,也不是芭厘島,但有誰敢保證說中華民國的憲法有明文規定人民平常不能穿海灘褲,就一定要在有海邊的地方才可以穿海灘褲咧?我只是想要輕鬆,方便而已啊!我非常地喜歡穿海灘褲,可是我不喜歡當痞子啊!

  第三,我很喜歡穿拖鞋,對於這一點,說真的,我就沒有什麼理由再替自己提出辯護的了,因為我知道,其實出門在外,穿拖鞋是一件非常不禮貌的事情,所以,如果大家硬是要針對這點而說我是痞子的話,那我也百口莫辯,雖然我心裡還是很不服氣,不過事實勝於雄辯,越是爭論,只會顯得自己越是無知而已,不是嗎?

  綜合以上三點,我幾乎可以算是個不折不扣、百分之百的痞子,是嗎?我也不知道。

  如果說,在九月某一天清爽的早晨,你在校園裡面看到了一個穿著海灘褲,穿著拖鞋走路外八的男生,那就是我也說不一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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