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是喜歡跑步的,因為跑步的成就感比打籃球來得更大,尤其是在
  大學運動會參加一千五百公尺得第三名之後就更加確信了,五分零七秒的成績
  (稱不上厲害,但一般人要做到也很困難)只花了十天的時間練習,我不是田
  徑隊的,因此稱不上訓練,只不過是每天跑跑操場,讓自己熟悉跑步的步調,
  感受一下喘不過氣卻又要硬撐完全程的感覺。

    籃球這項運動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準確地拿捏到其精髓,先天上的條件就
  不是每個人都平等的,高的人吃香,壯的人有優勢,該學習的技巧又更多了,
  接球時要做到三重威脅,籃下有腳步、刀叉步,過人還要學轉身、學墊步,光
  是一個運球就有跨下運球、背後運球、換手運球……等許許多多不同的技巧,
  除進攻之外,防守要磨練,傳球也要有觀念,籃球不是一個人的運動,是講求
  團隊。

    跑步就不用這麼麻煩,一個人就可以進行了,沒有特地的場所,任何地方
  都可以跑。我的體型瘦小,腳上的肌肉雖然不會很發達,但支撐整個身體可以
  說是綽綽有餘,因此非常適合中長程的距離,再加上我的意志力算是蠻堅強的
  ,所以即使肉體負荷不了,還是能夠忍著痛苦跑完。

    籃球是一項無時無刻都要專注的運動,眼睛要隨時看球看人、防守者的位
  置,隊友的位置,腳步跟隨對方移動時,手也不能閒著,要隨時準備抄球,投
  籃也得一氣呵成,膝蓋彎曲,跳起,抬起手臂,手腕也必須出力,身體還要平
  衡,如果沒有配合好的話,進球絕對沒那麼容易。

    但跑步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身體的各個器官像是可以獨立分開運作似的
  ,肺部有屬於它自己的節奏,吸──吐──吸──吐──,雙腳只要很規律地
  抬、放、抬、放就可以,手臂也是,前擺、後甩、前擺、後甩,眼睛看前方即
  可,如果說要看旁邊的女生也沒關係。因此我總是利用跑步的時候來想事情,
  因為那時候每個部位都有自己的工作,只有腦袋沒事,所以可以趁機運轉思考
  一下,老實說,我還蠻愛那種感覺的。

    話說回來,跑步其實是一項很孤獨的運動,比起來的話我還是比較喜歡打
  籃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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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魔的《白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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