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陌生男子孤獨坐在吧台前看著牆上的電漿電視,螢幕上播著上一次的
  世界盃足球賽冠亞軍戰。店內的燈光昏暗,不過牆上、天花板上倒是有許多閃
  閃爍爍的霓紅,彷若天上的星般。桌子上擺著一杯剩三分之一的血腥瑪麗,還
  有一盤快吃完的洋蔥圈。煙灰缸裡塞滿了抽完的菸,每一根都被捻熄,像是敗
  戰的俘虜般凌亂地躺著。他身著黑色的BOSS襯衫,最上面的兩顆鈕釦已解
  開,至於領帶跟西裝外套則是擺在一旁的椅子上,感覺一整天都沒睡很累似的
  。

    我常看到他,但千萬不要認為我是個常在夜店逗留,在這尋找落單寂寞女
  子的無聊男士。我的室友阿肯是這裡的店長,這間酒吧在桃園地區曾風光一時
  極享盛名,是少數以爵士樂為主的爵士吧,以前每晚這裡可以說是人山人海、
  高朋滿座。聽阿肯說那時週末的營業額都可破百萬,老闆還會高價請知名樂團
  來演唱,多少人在這邊狂歡、放縱,體會生命享受人生。鼎盛時期員工多到將
  近三十個人,只可惜那都是過往雲煙,以前的風花雪月也只能在記憶中追尋,
  曾有的繁華虛榮、燈紅酒綠、紙醉金迷,隨著時間之流逝去、流走,昔日光輝
  已不在,往事如煙。而今這裡的生意一落千丈,以前的客人也不知何去何從,
  彷彿像煙一樣的消失了,員工更不用說,一個個相繼離職另謀高就。整間店如
  同即將垂死的老人般苟延殘喘,讓人感到無奈、惋惜與不捨。

    店裡只有五個人,阿肯還有一個櫃臺小姐,再來就是廚房裡的師傅,之後
  就是我跟那個陌生男子。阿肯的工作是調酒、結帳,櫃臺小姐負責招呼客人,
  端酒杯收盤子與擦桌子,師傅倒是不會出來幫忙,永遠躲在廚房裡,他的工作
  是弄起司捲、洋蔥圈或三明治等等之類的熱食,沒事時他總是蹲在角落抽著黑
  大衛,只有上廁所時才出來。

    凌晨半夜閒來無事我會一個人騎著車子到市區來找阿肯,這像是我家廚房
  似的再也熟悉不過了。話雖如此,但我不是一個嗜酒如命的人,我討厭酒的那
  種苦味,所以每次阿肯都會幫我準備一杯哈密瓜口味的水果酒,味道甜甜的,
  我很喜歡。但他總是嘲笑我是在喝飲料而不是喝酒。雖然這種酒很香很甜,不
  過我也只能喝一杯而已,畢竟還是酒啊!再喝下去頭就會變得莫名的痛,腦袋
  像是被鐵鎚敲打似的快四分五裂。待在這邊的時間很不固定,大多是半小時至
  一小時,有幾次則是等他收店再一起回家。

    大部分我都在這邊想事情或讓腦袋放空,不然就是看ESPN或HBO,
  我們少有正經事要談,有的話就是談論籃球的事情,例如說這季NBA的戰況
  或系籃練球的情況,系際盃時該要讓誰先發或該用什麼防守陣型之類的。對了
  ,需要特別聲明一下,我跟阿肯都是愛好籃球的熱血少年。記得我們曾經有一
  次很瘋狂,跟兩位友人從凌晨十二點開始坐在牌桌上,整整打了三圈花了快八
  個小時,最後一圈北風北時我跟阿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牌打得超快的,摸
  牌、丟牌、摸牌、丟牌,好像機器全自動化似的。好不容易結束了牌局兩個人
  用最快的速度馬上換好球衣球褲到球場報到參加八點的系籃練球,是不是瘋了
  。沒辦法,人不癡狂枉少年嘛。

    繼續回到店裡的場景,阿肯在吧台內清洗杯子,櫃臺小姐玩著手機上的遊
  戲,師傅可能在廚房裡的角落繼續抽著黑大衛吧!牆上的雷射時鐘時針指向了
  三,海尼根(Heineken)的霓紅裝飾跑馬燈繼續一閃一閃地永不歇息
  ,雷查爾斯(Ray Charles)的節奏藍調依然瀰漫在四周,慵懶地
  沉澱著不肯離去。那個陌生男子把雙手互相握著靠著下巴,兩隻手肘則是頂著
  桌面,從我這目測的話,桌面與手肘的夾角約為四十五度,雙臂與桌面呈現一
  個等腰三角形的形狀。他的眼神看似空洞卻又深沉,店裡雖然昏暗但他瞳孔卻
  好像融入寶石般的閃閃發亮,一種攝人的能量醞釀著準備隨時發射似的。他應
  該是在思考什麼事情吧!我心裡想。大家各自做著自己的事情,真的很難想像
  這裡是間讓人狂歡作樂,尋求酒精慰藉的地方。秒針持續追著分針與時針瘋狂
  奔跑,趕過一圈又一圈,空氣中散發著讓人不知所措的氣息,我實在是忍受不
  了這種尷尬的氛圍,最後也不知道哪裡來勇氣,我走向了那個陌生男子開口向
  他搭訕。

    「嘿。」我說了話。

    陌生男子沒有開口,但把臉微微朝上十五度望像我,之後又回復到原本的
  動作,我弱不禁風的招呼語無法撼動他。

    我大膽地坐在他身旁然後繼續說話。

    「我常在這邊看見你。」

    「噢,是嗎?」陌生男子終於開了口。

    「呵呵,是啊。」我乾笑了兩聲,然後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詞窮了嗎?」他對著我說。

    「嗯。」

    「我性向很正常喔。」

    「我也是。」我連忙補充道。真該死,我心裡想著。

    氣氛變得尷尬,空氣猶如好幾年沒經過光合作用似的遺留在四周,充滿灰
  塵地沉澱著。

    「我曾遇過一個女孩。」陌生男子突然開口道。

    「噢。」

    「要聽嗎?」

    「我願洗耳恭聽。」我恭敬有禮地回。

    他喝了一口放在桌上的血腥瑪麗後開始說起了故事。

    我曾遇過一個女孩,我生命中的第七個女孩。就像是從村上春樹《挪威的
  森林》裡走出來的綠一樣。當然喏,這麼說當然只是誇示法而已,一模一樣的
  話豈不就是見鬼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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