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立神的權威和地位──接受上帝是生命意義和道德的終極作者
二、不可拜偶像─小心偶像。不可盲目追求權勢、金錢、刺激及事業成功,這些都
不是人生的的最終目的。
三、不可妄稱神的名──我們的言行舉止會彰顯或褻瀆上帝及自己的神性。
四、當守安息日──在這一天,把焦點重新佈置於家庭、對他人的責任,禱告、仁
慈、正義等更重要的人生要素上,我們因而確認了時間的真正價值。
五、當孝敬父母──百善孝為先。超脫各種生命情境,善盡為人子女之責,有助於
其他良好人際關係的建立。
六、不可殺人──每個人都有他的獨立特性,而且都是按神的形象創造的。殺人不
僅止於肉體的層面,行齷齪之事和羞辱人,還會扼殺人的靈魂。
七、不可姦淫──婚約讓性關係顯得特別與神聖。信守婚姻誓約帶來穩定的家庭關
係,為個人成長和健康、社區和諧與社會福利所不可或缺。
八、不可偷盜──尊重他人的財產及聲譽,提供彼此安全、和諧與繁榮的保障。
九、不可作假見證害人──在不作偽證的同時,如果能分辨所分享的內容,就可對
他人造成摧毀或造就之別。
十、不可貪戀──貪戀他人所有,不僅會破壞人際關係,還會誘使我們違反其他的
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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