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天氣比較溫暖時去體育場練跑,剛好遇到板體一軍的林有忠大哥(林百壽)邀約一同練習,我詢問是幾分速,林大哥回我一百秒(四百公尺一百秒),當時沒有思考太多就想說一同跟上吧,然後就這麼跟了十一圈(4.428公里)就陣亡了。回家換算了一下等於是每公里四分十秒的速度在跑,難怪我一下子就不行了。
然而話說回來當心情不好的時候去跑步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前提是要超越你原本熟悉的速度),因為跑步的當下只有很想死,心裡一直抱怨為什麼要跑那麼快怎麼還不結束,完全沒有多餘的心思去想到有的沒的。
人的惰性真的很可怕,這樣的速度其實一定還可以再跟上幾圈,不過就是不想這麼累而作罷脫隊,慢慢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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