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選舉時的投票文化必須改變,早期的人民是看有沒有金錢買票來投票,後來變成看顏色政黨來投票,當然隨著時代進步學歷增加以及公民意識的甦醒,漸漸的有所謂的中間選民產生。

當然還是有人用感性在投票,人是感性的無可厚非,但是我們必須努力在選舉投票時盡量讓自己理性。當然這就會產生一個我多年來的疑問「政治人物需要什麼專業?」,他是要政治系畢業的,抑或台灣大學畢業的,或是留學海外回國的,還是要道德操守相當好,還是要有政治世家背景,也因為好像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導致某些人單純從自己的喜惡來認定他心中政治人物該有的樣子。

好比有的人就認為道德操守絕對至上,沒有道德什麼都不用說了,所以不管是襲胸事件,還是婚外情,還是召妓等等的新聞都有耳聞過。有的人可能認為要有所謂的台灣價值才稱得上是一個好的政治人物,或是以其個性脾氣來投票,不喜歡自大、狂慢、常常失言的政治人物。

我想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每個人都有缺點,但也因為人性的關係我們時常放大那個人的缺點,注目的焦點就放在他的缺失上,也因此漸漸看不到那個人的優點甚至直接無視刻意忽略,延伸到最後會用自己的喜惡來合理化對方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因此我覺得投票時的標準不是因為這個人有多爛、有多糟糕而不投他,必須改成他是最不爛的、最不糟糕的所以選他。

當然所謂的投票量表每個人的項目比重都不一樣,學歷、經歷、長相、是否會貪污、道德操守、計畫力、執行力、講話是否圓融、有沒有台灣價值、是統派獨派、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等等,但我不認為因為某一項不好就否決這整個人,也重回前面所講的,身為一個政治人物(總統/縣市首長/立法委員/縣市議員)到底需要什麼條件呢,這是我一直相當好奇的。所以當初有人因為他長的帥就選他當總統,或是因為他很常失言就不想他當市長,或是因為他爆發婚外情所以不選他當立法委員,但長相、發言內容、婚姻完全無關執政市政,但卻會被列為是否想要投票的考量,這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很難理解的事情。當然長不帥,亂講話,或是偷吃是會被扣分的、是不好的,但我相信還有更多的條件與面相是必須考慮的。

當然有沒有認真做事,聽取市民的心聲,是否有執行力……等等的這些事情每個人的感受程度真的都不一樣,但我一直認為應該理性的去考量,而不是感性的因為單純的個人喜好去選擇。

不是因為他很爛所以不選他,而是相較之下他最不爛了所以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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