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擇偶/戀愛時喜歡設定對方條件,當然這是天性(我也會),可是我認為這是個錯誤的觀念。

  學生時期比較容易認識異性所以不用太過於擔心跟煩惱,搞社團、參加系學會、抽學伴、聯誼很多種方式。不過其實入社會工作了真的沒那麼容易認識異性(跟學生時期相較之下)。

  常聽到女生說我要的男友類型身高要有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要國立大學以上,年薪百萬有車有房,不用很帥但是要乾淨整齊,有上進心不花心不亂搞,有責任感要對女朋友好,能夠甜言蜜語陪我說話,記得我的生日我們的週年紀念日,最好還要有胸肌又夠持久。

  其實條件越設越多看似很棒,但樣本數只會越來越少,設的條件越多只會讓自己機會減少。或許有的人說:沒有啦,感覺對了我就不會管那麼多了啊。不過這個地方有個矛盾點,當女人要認識一個男人之前知道他沒有一百七五十公分時她就懶得跟這個男生出去吃飯了解彼此。這樣何來的感覺對了?

  所以不預設立場來認識異性才是正確的選擇,當沒有限制的時候去認識了一個一百六十八公分的男生而感覺對了,說:我不會嫌棄他的身高。這樣才合理吶。

  給別人機會等於給自己機會。

  先寫到這邊,有空再說其他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逼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