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兩人準備交往前的前置作業再怎麼冗長都無用,因為雙方是基於朋友的立場在來往,縱使有著曖昧情素依舊不是愛,也因為是朋友的身分,我們只會表現出適合朋友的互動模式或言行舉止。
所以說認識再多觀察再久我覺得都是屁,因為兩人沒相處過的話都不算是真的。舉個淺顯易懂的例子,有家暴習慣會打老婆、女朋友的男人妳在交往前絕對不知道他是這樣的人(從第三者口中聽聞到的不算),因為絕對沒有人會打朋友,或是打自己正在追求中的女生。也不會有人傻傻地把「我會打女人」寫在臉上,那請問女性朋友,是不是交往前觀察再多也是無用的。
把觀察期延長頂多只能從其他方面來判斷,好比他的吃相坐相站相,球品酒品牌品,或是偷偷瞄到他的身份證欄位到底是已婚還是未婚。他面對情人時的情緒管理是如何,他的生活習慣是好是壞,這些只能自己真正面對了才知道。
原則上人的劣根性應該只有在至親至近的人面前才會出現,所以尚未成為情侶或是夫妻之前,我想很多東西都是看不清的。
遇到不錯的對象就可以趕快在一起了,因為只有兩人相處在一起了問題才出現。
以上是個人淺見,不一定每個人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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