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這麼認為,不要設定對方的行為,不要先入為主地覺得對方就一定會這麼做、那樣說。我們都是不同的獨立個體,在不同的家庭下長大,念不同的學校接受不同的教育體系,相當然爾思想觀念做法一定不同。

好比跟朋友聚餐這件事,不要設定對方的行為,不該直接認定所謂的朋友一起出門就是不能低頭玩手機,只能陪你講話。我覺得這真的是一種很自私的表現。

是不是朋友絕對無法單純從一個表現就蓋棺認定。朋友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或許自己該去釐清。倘若你真認為朋友碰面就是要哈啦打屁聊天然後低頭玩手機是個很遙遠的距離,那事實證明這個人根本沒有把你當朋友,停止你的抱怨然後離開他,以後再也不跟他出遊,不向他開口邀約聚餐。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方法,若你真有事情要跟他討論或是訴苦,坐在他身旁的你也直接拿起你的手機傳訊息給他跟他對話,所有的問題全部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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