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事實上這句話有更好的詮釋方式,這裡的壞不是殺人放火做盡傷天害理之事,而應該是一種有個人性格的表現。
一個平淡無奇無趣的人(不管男生女生)很難獲得人們的注意,個性鮮明的人比較容易得到他人的注目,就算個性有點負面,行事風格與眾不同但可能依舊獲得人們的關注。好比法拉利小姐或是以前有個唱《煎熬》的國中生小弟弟(很抱歉我不知道他名字)。所以即使是壞事也沒關係,照樣可以傳千里。
當然我不是鼓吹這種偏激、搞怪的路線,但是建立自己形象、個性倒是相當重要,而那也會形成一種魅力的表徵吧,我想。例如有的人是樂觀開朗、有的人是學富五車、有的人是幽默風趣之類的。
這種魅力完全建立在人與人的互動上,在言談之中才能夠展現,而不是單純有錢有車有房、或是身高很高、長得很帥就可以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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