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應該讓很多人感到很震驚,好在我敬愛的小說家村上春樹沒參加這次的比賽。或許幾年後會看到他出一本關於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新聞報導,像《地下鐵事件》那樣訪問東京地鐵沙林毒氣的受害者與家屬。

一直到現在我依舊不認為自己很喜歡跑步,不過絕對不會討厭。在我很年輕的時候就受到村上大叔的影響決定往後要參加馬拉松賽事,不過沒想到這麼快就開始接觸,兩年前林鈺笙開口向我邀約一同參加葫蘆墩馬拉松,結果比完人生第一場的半程馬拉松賽事後就這麼陸續一直跑下去了,我想最大的動力莫過於那完賽的獎牌證明。

大部分的男人都有兩種興趣,第一種是追求速度感,所以有的男生喜歡改裝機車或是開跑車,當然我比較喜歡天生自然的速度之爭,享受微風劃過臉龐的感覺。第二個是蒐集,有的人喜歡蒐集NBA球星的球衣球鞋,有的人蒐集玩具公仔,有的人喜歡獵豔蒐集性經驗對象湊成十二星座(或生肖),不過我覺得蒐集馬拉松獎牌倒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其實我的運動細胞與神經非常優異(真不要臉),雖然天生的身體素質一點也不完美,沒有厚壯的身體,肌肉也沒什麼爆發力,但協調感真的挺不賴的,手眼協調、視動協調之類的都比平常人好,大腦控制身體肌肉的部分也很卓越,還記得當初豬頭找我去打高爾夫球的時候就被稱讚過很有天分,因為打沒幾次就比蔡乙嘉還要出色,最大的原因在於我能夠控制身體各個部位的肌肉,把該有的動作保持住並且命令它們到正確的位置,然後機械化的自然運作。只要有教練專業的指導與糾正姿勢,對於很多運動我想我比一般人更容易上手(當然除了蔡乙嘉教的自由式換氣我始終學不會以外)。

我並沒有把跑步當成一種運動,有的人跑馬拉松可能是要減肥,有的人跑馬拉松是為了成績或獎金,有的人跑馬拉松是得到成就感,有的人跑馬拉松是為了讓身體更健康,不過我覺得我只是很單純的把跑馬拉松當成一種打發時間的休閒活動而已吧。

不過話說回來,我的身型的確相當適合跑馬拉松賽事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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