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當跑過全程馬拉松以後就再也回不去半程的了。不過我自己不這麼認為,其實我對於跑步並沒有特別熱愛,原因在於跑步是一項非常孤獨的運動,挑戰的對象是自己,這不像籃球,需要靠團隊合作,然後還有對手能夠跟你互動。但我很熱衷馬拉松賽事,因為我把它當成一樣活動在參與而不是運動,我很喜歡一群人在集合會場前做熱身操聽著主持人長篇大論,在賽道上放空或是欣賞沿途的景色,喝著水、運動飲料、吃著巧克力或是香蕉,享受幾千人一起跑步的感覺,最後回到終點拿到完賽獎牌領取完賽證明。

也因為如此一週的生活當中在平日我幾乎是不練跑的,我覺得那有點無趣,我寧願把時間拿來從事其他團體運動,看電影或是閱讀之類的,但一個月內卻可以跑到三場比賽,而全程馬拉松所花費的時間對我來說太長(平常沒練跑的下場),所以我偏愛半程,因為跑完花不到兩個小時,然後可能才八、九點而已是很多人一天的開始。

不過下半年我報了相當多場的全程馬拉松,因為領完初馬獎盃後現在目標就是十馬獎了(握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逼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