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權益受損時會抱怨、抗議、發聲,然後企圖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請問這樣的行為是不是自私?我認為是,自私本來就是人類的天性,符合常理。

擔心核能發電會有風險所以反對核四,擔心美國牛肉有瘦肉精的問題而反對美國牛進口,覺得都市更新案不好反對都更,認為企業壟斷媒體不好所以反對,上述的行為是不是自私的表現,絕對是。因為這些都是關於我們自身的權益,所以提出抗議反對相當正常,那麼試問國營事業的員工績效獎金被縮減他們可不可以抗議與反對?當然可以。

自己的權益受損時會哇哇叫很正常的吧,你被同事捅了一刀會不會不爽,你被老闆拗加班又沒有加班費時會不會不爽,一定都會的。這時候你可不可以表達你的訴求與不滿?絕對可以,看你要不要選擇表達自己的訴求而已。

有人說一般基層員工被迫減薪被迫休無薪假權益受損是不是也該走上街頭?我當然認為他們可以走上街頭,若他們要選擇如此的話,但有些人並沒有走上街頭遊行抗議,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因此,你憑什麼說那些國營事業的員工績效獎金被刪減不能走上街頭,你今天的立場是如果你是那些國營事業的員工,遇到這樣的情況你不會走上街頭遊行抗議,那是你的選擇,但我不認為你就能夠指責別人不該走上街頭抗議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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