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感激你,今天請你吃飯。」婷道。

    「好啊!」

    婷帶我去一家西餐廳吃飯,這個餐廳讓我的感覺很愉悅,裝潢得像十七世
  紀的歐洲宮廷,我們選了一個靠在窗戶邊的位置,這樣可以清楚地看見路上來
  來往往的行人。

    窗外突然下起雨來,天氣說變就變,就像失寵的貓似的,路上的行人跑的
  跑,逃的逃,有的人則從容不迫,慢條斯理地拿出傘來,似乎已經習慣這種多
  變的天氣。

    「我發現我好像喜歡上你了。」

    「是嗎?」我問。

    我有什麼魅力?我也不知道,我長得不帥,也沒有錢,也不善言詞,又沒
  良好的家世,又沒人緣,婷為什麼會喜歡我呢?我心中起了很大的疑問。

    「我覺得你有一種很獨特的地方吸引我,是什麼地方,我也說不出所以然
  ,不過我想是你的眼神吧!你的眼神看起來很憂鬱,就像火山爆發後被籠罩的
  星空。還有,可能是你的背影很像禹吧!」

    用餐的時候,空氣中瀰漫著一首旋律動人的曲子。

    「這首歌蠻好聽的。」我說。

    「嗯!這是卡欽(Julius Katchen)所演奏的布拉姆斯抒情
  曲。」

    「你對音樂懂得這麼多啊!」我有點吃驚。

    「還好啦!只是懂得皮毛而已。」婷說。

    「如果妳只是皮毛,那我不就是皮毛上面的塵埃了。」

    婷咯咯的笑了笑,笑得很燦爛。笑容中帶有一種含羞草的嬌容,這是我第
  一次看到婷這麼開心的樣子,她愈看愈可愛,我想我也喜歡上婷了吧!

    於是我們就一邊聽著音樂,一邊享受晚餐,而且相互聊天,我發現我也不
  是那麼不會說話,只不過沒有人跟我聊天罷了,其實我也是一個很健談的人嘛
  !我想我的人際關係以後可能會改善的。

    吃完飯後,我跟婷一起在公園裡散步,雖然下著毛毛雨,但我喜歡這種感
  覺。我拿著傘,婷並肩與我走著,我們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對情侶,但我們
  不是,我也不想,我喜歡以「朋友」的身分跟婷在一起,雖然我也喜歡上她了
  ,但朋友歸朋友,情侶歸情侶;友情歸友情,愛情歸愛情。

    我這個人一直把「愛」與「喜歡」分得很清楚,而「愛」又有很多種,對
  父母的愛,對兄弟的愛,對朋友的愛,對情人的愛,甚至對全人類的愛,愛有
  太多種了。相同的,「喜歡」也是一樣的,在我的觀念裡,「愛」與「喜歡」
  完全是兩碼子是,也就是說它們是兩條平行線,永遠也不可能交集在一起。所
  以,「喜歡」是不等於「愛」,「愛」也不等於「喜歡」。

    我喜歡婷是因為她可愛,她是個天真無邪的女孩,最主要的內在因素,是
  我跟她在一起,她讓我有「朋友」的感覺。以前跟小林在一起,只是下棋,我
  們很少聊天,都是他一個人在講,我只是在旁邊默默聽他長篇大論。

    但有了婷這個朋友,對我的人生會改變嗎?對一直抱持著自殺念頭的我有
  改變嗎?雖然我認識了婷,但我現在還很嚮往小林那種,可輕鬆看破人生,再
  去自殺的行為,完全擺脫了這個世界。但問題是,我還沒追尋到人生的真理,
  也沒像小林有那種神秘力量與勇氣,去面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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