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感激你,今天請你吃飯。」婷道。
「好啊!」
婷帶我去一家西餐廳吃飯,這個餐廳讓我的感覺很愉悅,裝潢得像十七世
紀的歐洲宮廷,我們選了一個靠在窗戶邊的位置,這樣可以清楚地看見路上來
來往往的行人。
窗外突然下起雨來,天氣說變就變,就像失寵的貓似的,路上的行人跑的
跑,逃的逃,有的人則從容不迫,慢條斯理地拿出傘來,似乎已經習慣這種多
變的天氣。
「我發現我好像喜歡上你了。」
「是嗎?」我問。
我有什麼魅力?我也不知道,我長得不帥,也沒有錢,也不善言詞,又沒
良好的家世,又沒人緣,婷為什麼會喜歡我呢?我心中起了很大的疑問。
「我覺得你有一種很獨特的地方吸引我,是什麼地方,我也說不出所以然
,不過我想是你的眼神吧!你的眼神看起來很憂鬱,就像火山爆發後被籠罩的
星空。還有,可能是你的背影很像禹吧!」
用餐的時候,空氣中瀰漫著一首旋律動人的曲子。
「這首歌蠻好聽的。」我說。
「嗯!這是卡欽(Julius Katchen)所演奏的布拉姆斯抒情
曲。」
「你對音樂懂得這麼多啊!」我有點吃驚。
「還好啦!只是懂得皮毛而已。」婷說。
「如果妳只是皮毛,那我不就是皮毛上面的塵埃了。」
婷咯咯的笑了笑,笑得很燦爛。笑容中帶有一種含羞草的嬌容,這是我第
一次看到婷這麼開心的樣子,她愈看愈可愛,我想我也喜歡上婷了吧!
於是我們就一邊聽著音樂,一邊享受晚餐,而且相互聊天,我發現我也不
是那麼不會說話,只不過沒有人跟我聊天罷了,其實我也是一個很健談的人嘛
!我想我的人際關係以後可能會改善的。
吃完飯後,我跟婷一起在公園裡散步,雖然下著毛毛雨,但我喜歡這種感
覺。我拿著傘,婷並肩與我走著,我們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對情侶,但我們
不是,我也不想,我喜歡以「朋友」的身分跟婷在一起,雖然我也喜歡上她了
,但朋友歸朋友,情侶歸情侶;友情歸友情,愛情歸愛情。
我這個人一直把「愛」與「喜歡」分得很清楚,而「愛」又有很多種,對
父母的愛,對兄弟的愛,對朋友的愛,對情人的愛,甚至對全人類的愛,愛有
太多種了。相同的,「喜歡」也是一樣的,在我的觀念裡,「愛」與「喜歡」
完全是兩碼子是,也就是說它們是兩條平行線,永遠也不可能交集在一起。所
以,「喜歡」是不等於「愛」,「愛」也不等於「喜歡」。
我喜歡婷是因為她可愛,她是個天真無邪的女孩,最主要的內在因素,是
我跟她在一起,她讓我有「朋友」的感覺。以前跟小林在一起,只是下棋,我
們很少聊天,都是他一個人在講,我只是在旁邊默默聽他長篇大論。
但有了婷這個朋友,對我的人生會改變嗎?對一直抱持著自殺念頭的我有
改變嗎?雖然我認識了婷,但我現在還很嚮往小林那種,可輕鬆看破人生,再
去自殺的行為,完全擺脫了這個世界。但問題是,我還沒追尋到人生的真理,
也沒像小林有那種神秘力量與勇氣,去面對死亡。
「好啊!」
婷帶我去一家西餐廳吃飯,這個餐廳讓我的感覺很愉悅,裝潢得像十七世
紀的歐洲宮廷,我們選了一個靠在窗戶邊的位置,這樣可以清楚地看見路上來
來往往的行人。
窗外突然下起雨來,天氣說變就變,就像失寵的貓似的,路上的行人跑的
跑,逃的逃,有的人則從容不迫,慢條斯理地拿出傘來,似乎已經習慣這種多
變的天氣。
「我發現我好像喜歡上你了。」
「是嗎?」我問。
我有什麼魅力?我也不知道,我長得不帥,也沒有錢,也不善言詞,又沒
良好的家世,又沒人緣,婷為什麼會喜歡我呢?我心中起了很大的疑問。
「我覺得你有一種很獨特的地方吸引我,是什麼地方,我也說不出所以然
,不過我想是你的眼神吧!你的眼神看起來很憂鬱,就像火山爆發後被籠罩的
星空。還有,可能是你的背影很像禹吧!」
用餐的時候,空氣中瀰漫著一首旋律動人的曲子。
「這首歌蠻好聽的。」我說。
「嗯!這是卡欽(Julius Katchen)所演奏的布拉姆斯抒情
曲。」
「你對音樂懂得這麼多啊!」我有點吃驚。
「還好啦!只是懂得皮毛而已。」婷說。
「如果妳只是皮毛,那我不就是皮毛上面的塵埃了。」
婷咯咯的笑了笑,笑得很燦爛。笑容中帶有一種含羞草的嬌容,這是我第
一次看到婷這麼開心的樣子,她愈看愈可愛,我想我也喜歡上婷了吧!
於是我們就一邊聽著音樂,一邊享受晚餐,而且相互聊天,我發現我也不
是那麼不會說話,只不過沒有人跟我聊天罷了,其實我也是一個很健談的人嘛
!我想我的人際關係以後可能會改善的。
吃完飯後,我跟婷一起在公園裡散步,雖然下著毛毛雨,但我喜歡這種感
覺。我拿著傘,婷並肩與我走著,我們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對情侶,但我們
不是,我也不想,我喜歡以「朋友」的身分跟婷在一起,雖然我也喜歡上她了
,但朋友歸朋友,情侶歸情侶;友情歸友情,愛情歸愛情。
我這個人一直把「愛」與「喜歡」分得很清楚,而「愛」又有很多種,對
父母的愛,對兄弟的愛,對朋友的愛,對情人的愛,甚至對全人類的愛,愛有
太多種了。相同的,「喜歡」也是一樣的,在我的觀念裡,「愛」與「喜歡」
完全是兩碼子是,也就是說它們是兩條平行線,永遠也不可能交集在一起。所
以,「喜歡」是不等於「愛」,「愛」也不等於「喜歡」。
我喜歡婷是因為她可愛,她是個天真無邪的女孩,最主要的內在因素,是
我跟她在一起,她讓我有「朋友」的感覺。以前跟小林在一起,只是下棋,我
們很少聊天,都是他一個人在講,我只是在旁邊默默聽他長篇大論。
但有了婷這個朋友,對我的人生會改變嗎?對一直抱持著自殺念頭的我有
改變嗎?雖然我認識了婷,但我現在還很嚮往小林那種,可輕鬆看破人生,再
去自殺的行為,完全擺脫了這個世界。但問題是,我還沒追尋到人生的真理,
也沒像小林有那種神秘力量與勇氣,去面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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